制約、整合、瘦身:特區深圳率先啟動政府機構改革
    2009-08-03    作者:新華社記者 林甦 任沁沁 王傳真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深圳8月3日電 中國經濟特區深圳的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現已正式啟動。這意味著,在中國內地經濟領域一直扮演“排頭兵”角色的深圳,又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面成為“先行軍”。
    《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于7月31日正式&&,並將力爭在今年10月1日前基本完成。該方案的核心是轉變政府職能,並探索大部門體制,同時理順部門職責關係,突出明確和強化責任。
   中共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代市長王榮&&,深圳特區成立29年來,在改革開放的進程中先後進行了7次大機構改革,在許多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並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仍存在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機構設置不夠合理,政府部門職責不清、權責不對稱等現象,直接制約了政府管理總體效能的發揮。
   在該方案中,最受各界關注的則是建立決策、執行、監督三種權力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根據方案,市政府機構統稱為工作部門,並根據部門職能定位做出區分。主要承擔制定政策、規劃、標準等職能,並監督執行的大部門,稱為“委”;“局”主要承擔執行和監督職能;協助市長辦理專門事項、不具有獨立行政管理職能的機構,稱為“辦”。
   “決策、執行、監督各自有著不同的專業要求,直接決定著政策是否連貫、政府運行是否高效,以及糾錯能力的強弱。深圳市‘委’‘局’‘辦’的分設,體現了將三種權力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思路。”中央黨校政法部副教授黃小勇博士説。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北大政府管理學院博導汪玉凱認為,這三種權力的分離,是此次改革最大的亮點。
  相關稿件
深圳政府機構改革:前進之路佈滿“荊棘” 2009-08-04
深圳市政府機構改革體現五大特點 2009-08-03
鄭風田:深圳政府機構改革不能“以小為美” 2009-08-01
新一輪地方政府機構改革亮點凸顯 2009-05-25
地方政府機構改革關鍵是控制公共權力 2009-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