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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21 作者:錢曉涵 來源:上海證券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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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本週四(2月19日)發布線材、螺紋鋼期貨標準合約意見徵求稿後,上期所昨天(2月20日)又公布了《指定鋼材廠庫交割辦法(試行)》,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此舉意味着之前業內人士猜測的廠庫交割方式將成為現實。 廠庫是指鋼材生産企業的倉庫經交易所批准並指定為鋼材期貨履行實物交割的地點。廠庫標準倉單則是指經過交易所批准的指定廠庫、按照交易所規定程序簽發的、在交易所標準倉單管理系統生成的實物提貨憑證。 根據規定,廠庫簽發廠庫標準倉單前,須向交易所提交簽發申請。廠庫在提交簽發廠庫標準倉單申請之前或同時,須按有關規定向交易所提供經交易所認可的與核定庫容相對應的擔保。當鋼材價格發生較大波動時,交易所可根據市場變化情況要求指定廠庫調整先前確定的擔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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