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養老金能否順利“退休”
    2009-02-12        來源:科技日報

  改革方案中應明確職業年金的具體設計。設立職業年金的目的是為了補償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可能減少的那部分,但目前為止還沒有具體操作細則。到底是高了還是低了?大家心裏都沒底,沒有預期,于是才會出現諸如提前退休這樣的事情。所以,職業年金的建立和基本養老保險也應該聯動,一起改,給出統一的完整設計,讓參加改革的人知道未來預期,這樣才有利于推動改革。否則,其結果或是讓試點五省市做做樣子,曠日持久地試點下去,或是半途而廢。
  53歲的西安市某高中的郭老師最近在為是否提前退休傷腦筋。“誰知道政策怎麼變呢”,雖然5個試點城市中並沒有西安,但郭老師還是比照著算了一下這項改革可能會給自己帶來的影響。按照此前的規定,教齡滿30年的她退休後每月可拿到原來工資90%的退休金,但如果按照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案,其退休金還是個未知數。
  “我覺得肯定是少了,因為我那些在企業退休的朋友們大都就1000元左右。”郭阿姨説。
  有類似擔心的不止她一人。據《廣州日報》報道,隨著“事業單位養老金會大降”的傳聞不脛而走,不少高校掀起了一股“提前退休潮”,而多家高校也暫緩了提前退休的辦理。
  一切源于來自國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的一條消息。近日,人保部證實,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發,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個試點省市做好啟動準備工作。

財政是否不堪重負?

  有媒體報道,一位接近決策層的人士表示,此次中央下決心推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其中一個重要的考慮是財政負擔問題。
  從數據看,這樣的説法不無道理。截至2005年底,全國事業單位總計125萬個,涉及教科文衛、農林水、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多個領域,工作人員超過3035萬人,是國家公務員的4.3倍,佔全國財政供養人數的近80%。
  著名社保專家,中國社會科學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長鄭秉文認為,這種説法有失偏頗。他説,中央早在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就曾提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六中全會也提到機關事業單位改革,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再次提出“促進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主要不是因為要減輕財政負擔,而是中央提出的整體養老保險改革進程的一部分。”鄭秉文説。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嚴重滯後的後果是,限制了人才的正常流動,不利于全國大市場的形成。比如,從機關和事業單位流動到企業就會加重當地社保基金的壓力,因此一些地方就會千方百計地設置種種關卡,如戶籍、年齡、性別等來限制這種流動。
  記者就此事致電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其辦公室工作人員則表示,養老保險是事業單位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配套推進。
  而在更多人看來,無論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還是“事業單位改革”,其要義都在于從公平和正義的角度,打破企業和事業單位之間的壁壘和不平等狀態。
  畢竟,二者的不平等待遇久已有之且多受詬病。據去年3月5日《工人日報》所載的資料顯示,從2000年到2005年間,機關、事業退休金年均增長13.07%和11.48%,同期企退職工的收入年均增長僅6.92%。

養老金賬戶是否會縮水?

  如此一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向企業看齊”頗有些“均貧富”的意味,而郭老師們的擔心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如果一位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職的月工資是5000元,退休後如果按最後工資的80%計算的話,其退休工資至少是4000元左右,如果他的工齡在35年以上的話,還可能達到90%。而目前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是2000元左右,如果這樣計算的話,按照新的改革方案,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養老金將縮水一半。
  這是央視《新聞會客廳》欄目算的一筆賬。鄭秉文則從另一個角度做了推算,目前事業單位人員退休是按照退休前工資的80%或90%領取退休金。而企業職工領取的退休金只相當于在職收入的一半多一點。因此,如果不建立職業年金,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這部分確實是下降的。
  但是人保部養老金改革方案裏,除了事業單位人員也要和城鎮職工一樣統籌交納養老保險外,最重要的一項改革是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形成養老保險第二支柱。該制度將彌補事業單位因養老保險標準向企業看齊所減少的退休金。
  鄭秉文説,職業年金的多少取決于繳費比例、投資收益率、運作模式等諸多因素,如果整體設計合理,有關部門給予支援,職業年金的替代率就會補上去,合在一起,養老金也有可能高于現在的退休金水準。美國聯邦政府公務員的TSP職業年金就非常好,其本身就是在職工薪收入的1.1倍,如果加上基本養老險的42%,退休後的收入合起來就遠遠高于在職時的工薪,是1.52倍。
  他解釋道,事業單位拿的薪水基本是個長流水的平均數,一輩子沒有大起大落,而有些國企的工資是上不封頂的,尤其一些壟斷性國企。事業單位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在職時不能向上看齊,退休時卻讓他們向下看齊,這也有一個是否公平的問題。
  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也表示,該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具體措施還在醞釀中。因為這涉及許多復雜因素,如繳費基數、年限等,“向企業看齊”並不意味著和企業完全一樣。“我們的測算將考慮大多數人的利益,盡量尋找一個平衡點。”該人士説。

公務員改革是否應同步?

  “克扣科研事業單位養老金是重視知識分子嗎?大家知道,科技進步才能真正提高國力。目前試行《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把科學技術人員推進了深淵,廣大知識份子對自己的余生産生了嚴重的擔憂……”人民網的強國論壇裏有網友發帖寫道。
  部分人從事業單位的人員構成來審視這一改革措施。有數據顯示,全國科研人員的70%,全國教師、醫生的95%在科研單位。鄭秉文則表示,他雖然不清楚事業單位具體的人員結構,但可以肯定的是,其中絕大部分人是知識分子。
  但他認為,這並不能成為否定養老保險改革的理由。“在制度面前,每個行業、每個群體、每個人之間都應該是平等的,應該適用相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所以,我主張,應該讓公務員一起參加改革,甚至應該身先士卒,這可取信于民,減少事業單位的改革阻力,贏得全社會的支援。”鄭秉文説。除了對退休金會減少的擔心,這一改革頗受爭議的地方還在于,它並沒有將國家公務員這一群體包括在內。
  雖然清華大學養老金工作室主任楊燕綏教授在《新聞會客廳》中表示,公務員的養老保險改革方案正在討論中,徵求意見稿也多次討論,其改革或許不會與企事業單位同步,但“肯定是要改的”。
  “既然是遲早要進行的,為什麼不同步呢?否則,又會形成新的矛盾和不公平,形成社保制度新的碎片,不利于社會和諧。”鄭秉文説。
  此外,目前,只有從事公益類的事業單位改革,行使行政職能的和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不參加改革,這同樣不利于改革的順利進行。因為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本身是一件非常復雜的事情,牽扯到各種利益,很可能曠日持久。
  鄭秉文介紹説,早在2008年1月21日,原勞動保障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就宣布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當年2月份,溫家寶總理主持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也做了部署,隨後就發了文件。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布會只是再次強調而已。但整整一年未有進展,就連分類改革也尚無動靜,由此可見改革的阻力。“所以,三個類型的事業單位最好一起改革,事業單位和公務員最好也一起改革,就是兩個聯動。”他説。
  與此同時,他認為,在改革方案中應明確職業年金的具體設計。設立職業年金的目的是為了補償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可能減少的那部分,但目前為止還沒有具體操作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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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職業年金的發展思路

  在我國職業年金是指公職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我國目前只實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因此我國的職業年金目前指的是事業單位的補充養老保險。今後公務員養老保險進行改革後,公務員的補充養老保險也將屬于職業年金范疇。
  目前,我國公職人員養老保險一般實行的是現收現付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主要實行的是資金的完全積累型。
  關于目前我國職業年金如何建立和發展,現在比較一致的看法是實行和企業年金一致的職業年金制度,由事業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國家提供稅收優惠,各級財政給予相應的補助。在管理上實行個人賬戶管理,在基金的運作上實行市場化運作。事業單位應實行強制性的雙支柱養老保險制度,即基本養老保險和強制性的職業年金計劃。第一支柱為基本養老保險,其制度模式、基本結構、計發辦法、替代率水準、調整機制等均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持一致。第二支柱為法定職業年金計劃,計劃強制實施,符合條件的單位必須參加。計劃可按20%%的設計替代率水準計算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費用,由國家財政(或單位)與個人共同繳費。計劃按信托模式運作,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機構為計劃的法人受托機構,基金的托管、賬戶管理、投資運營由法人受托機構委託托管人、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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