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向五家國有保險公司下達“限薪令”
    2008-12-12    記者:毛曉梅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新華社北京12月11日電 今年以來,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的衝擊和影響不斷顯現,保險業作為我國經濟金融重要一員也明顯感到了這股“寒流”。提倡行業節儉,反對超高薪酬,正在成為保險業共渡當前難關的一個“抓手”。
  記者11日獲悉,中國保監會近日已向其直管的5家國有保險公司——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和香港中國保險(控股)有限公司,下達了《關於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008年薪酬發放等有關事宜的通知》。
  《通知》&&,當前形勢下,保持保險業平穩健康發展和有效防範化解風險的任務十分艱巨,加強公司治理結構監管,進一步規範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等工作具有重要意義。《通知》重申了保監會2007年8月頒佈實施的《國有保險公司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並強調五個方面要求:
  一是嚴禁違規發放薪酬。
  二是堅決防止脫離國情和公司實際發放過高薪酬。高管薪酬標準應與我國國情和保險發展階段相適應,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相符合。
  三是切實規範高管人員的職務消費。要加強對經營管理費用的控制和審查,防止和糾正在職務消費中違規開支和講排場、擺闊氣等奢侈浪費行為;
  四是暫停實施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
  五是加強對薪酬發放工作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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