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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從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鄭建新9日&&,與現行增值稅條例相比,此次增值稅條例修訂主要包括允許抵扣固定資産進項稅額;降低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降低徵收和納稅成本,將納稅申報期限由10天延長至15天,增加1個季度的納稅期限等。
鄭建新説,增值稅轉型改革完成後,下一步的主要任務是擴大增值稅徵收範圍,將目前徵收營業稅的行業納入增值稅徵收範圍,消除重復徵稅。同時將抓緊開展增值稅立法工作。
同時,鄭建新介紹説,營業稅條例的修訂內容主要包括調整納稅地點、刪除轉貸業務差額徵稅、與增值稅銜接等四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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