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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對當前世界金融危機的影響,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決定,調整我國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在全國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並提出了十條具體的應對措施。其中一條就是,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鼓勵企業技術改造。這一改革將對廣東企業産生積極的影響——
增值稅轉型改革的目的
筆者認為,增值稅轉型改革的目的主要有: 規範稅制。增值稅轉型改革,實行消費型增值稅是為了消除生産型增值稅制度下的重復徵稅,使稅負更加公平,更好地體現增值稅中性稅種的特徵,規範增值稅的制度,而不是為了給納稅人提供稅收優惠。當然,增值稅由生産型轉為消費型,在消除重復徵稅,健全稅收制度的同時,由於增加了進項稅額的抵扣,在銷售收入和稅率不變從而銷項稅額不變的前提下,會使納稅人當期應繳納的稅額減少,稅收負擔下降。因此,增值稅轉型好像是政府給納稅人的一種稅收優惠,其實不然。稅負下降是增值稅轉型的結果,適用於一切納稅人,這不是一種稅收優惠。增值稅轉型在部分地區試點,試點地區可以獲得比非試點地區更多的進項稅額抵扣,從而使稅收負擔小於其他地區,兩地相比,相當於獲得了一筆稅收優惠。但當增值稅轉型試點結束,全國統一實行消費型增值稅時,這種稅收優惠就不存在了。可見,增值稅轉型的實質不是給納稅人提供稅收優惠,而是通過轉型改革來規範稅制,消除重復徵稅,降低稅收負擔。 促進企業競爭和發展。當今世界上開徵增值稅的140多個國家和地區,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實行的是消費型增值稅,只有我國等少數幾個國家實行生産型增值稅。增值稅轉型一方面可以使我國的增值稅制與國際慣例接軌;另一方面有利於鼓勵企業投資,促進企業技術革新和技術進步,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增強我國企業的競爭能力。因為在生産型增值稅制度下,外購固定資産的已納稅額不得抵扣,限制了固定資産投資和技術改造,不利於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不利於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增值稅轉型是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增強企業競爭力的需要。 應對當前金融危機。值得指出的是,在當前實行增值稅轉型,有利於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因此,國務院把增值稅轉型作為擴大內需,應對金融危機的十大措施之一。增值稅轉型的減稅效應,有利於增加企業收入,擴大企業需求,促進企業發展。但這並不等於説,增值稅轉型就是為了應對金融危機,實際上沒有金融危機的爆發,也需要增值稅轉型,也會推進增值稅轉型改革。只是金融危機的爆發加快了增值稅轉型的步伐,縮短了轉型的過程。
何謂增值稅轉型 增值稅轉型的內容
所謂增值稅轉型就是把我國現行的生産型增值稅改為消費型增值稅。生産型增值稅是指在計算納稅人當期應納稅額時,只允許在銷項稅額中抵扣外購的原材料的已納稅額,不允許扣除外購的固定資産的已納稅額,就整個社會來看,相當於對國民生産總值課稅,所以,稱為生産型的增值稅;而消費型增值稅則是在計算納稅人當期應納稅額時,允許在銷項稅額中扣除外購的原材料和固定資産的已納稅額,就整個社會而言,相當於只對消費資料徵稅,所以,稱為消費型的增值稅。 增值稅轉型的內容 此次增值稅轉型改革並不是完整意義上的轉型改革,完整意義上的轉型改革有賴於增值稅徵稅範圍的擴大,這次改革實質上是擴大進項稅額抵扣範圍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 ●從2009年1月1日起,在維持現行增值稅率不變的前提下,允許在全國範圍、各個行業的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當期的銷項稅額中增加抵扣其新購進設備所含的進項稅額,當期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對企業新購進設備所含進項稅額和外購的原材料的已納稅額一樣,採取規範的抵扣辦法,不再採用試點地區實行的退稅辦法。 ●採用全額抵扣方法,不再採用試點地區的增量抵扣辦法。 ●為平衡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在擴大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抵扣範圍、降低一般納稅人增值稅負擔的同時,調低了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負擔,把增值稅的徵收率,分別由6%和4%調低到3%。 ●與全面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相配套,取消了進口設備增值稅免稅政策和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産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同時,將礦産品增值稅率恢復到17%。
增值稅轉型對廣東企業的影響
增值稅轉型對廣東乃至全國企業的影響總的説都是利好。因此,增值稅轉型有利於促進企業的發展。 增值稅轉型有利於增強企業的發展後勁,擴大企業的需求。筆者認為,增值稅轉型可以給廣東企業帶來年減稅超過130億元的利益。這對不同的企業雖然會産生不同的影響,但總的説對所有交納增值稅的企業都有減稅效應,都會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增加企業的流動資金,增強企業的發展後勁,擴大企業的需求。增值稅轉型對製造業如機械製造、石油化工、鋼鐵生産等行業的促進作用更為明顯,尤其是資本密集型企業,其允許抵扣外購設備的進項稅額比勞動密集型企業大,獲得的減稅收入多(包括增值稅和其引起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有利於增加企業的積累,增強企業的發展後勁,擴大企業的需求,促進經濟的增長,減低金融危機的影響。 增值稅轉型有利於促進設備的更新改造和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促進産業升級。在生産型增值稅制度下,外購固定資産所含稅額不能抵扣,致使高新技術企業既要承擔多投固定資産的壓力,又要承受多繳稅的負擔,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資者投資高新技術企業的積極性,不利於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而增值稅轉型可以使技術密集型、資本密集型的企業得到更多進項稅額的抵扣,獲得更多的減稅收入,有利於刺激企業改進技術,採用先進設備,提高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從而促進整個社會的産業改造和産業升級,優化産業結構。 增值稅轉型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在實行生産型增值稅條件下,由於固定資産所含稅額不能抵扣,企業不願意更新設備,造成設備老化,技術陳舊,資源浪費,環境污染。增值稅轉型有利於鼓勵投資,更新設備,提高技術,從而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同時,在增值稅轉型中國家對金屬礦和非金屬礦採選産品恢復按17%稅率徵稅,有利於礦産品的合理開發和利用,進一步促進節約資源,保護環境。 增值稅轉型有利於增加出口退稅,促進出口企業的發展。實行生産型增值稅,由於抵扣進項稅額從而出口退稅不徹底,導致出口産品以含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削弱了我國出口産品的競爭能力,在與外國不含稅産品的競爭中,處於不利的地位,制約了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增值稅轉型,企業外購的機器設備已納稅額可以抵扣,在出口環節,增加了産品的出口退稅,降低了出口産品的成本,增強了出口産品的競爭力,有利於出口企業的發展。
完善消費型 增值稅制度的建議
為了更好地實施增值稅轉型,需要在實行消費型增值稅中,進一步完善增值稅的制度。筆者建議: 提高增值稅的起徵點。我國現行增值稅制規定,個人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起徵點的,免徵增值稅,達到起徵點的實行定率徵收。這部分納稅人大多小本經營,屬於低收入人群,應當給予適當照顧。 盡量減少增值稅的稅收優惠。我國現行的增值稅制度規定了較多的稅收優惠項目,這不但不符合增值稅道道徵收、環環相扣、鏈條相連的原理,造成增值稅鏈條中斷和稅負不均;也不利於加強稅收管理,減少稅收流失。對某些確需給予照顧的困難企業,最好採用財政返還而不是稅收優惠的形式。對個別確要給予稅收優惠的,也應嚴格控制優惠的範圍和數量。 創造條件擴大增值稅的徵稅範圍。我國將要實行的增值稅轉型,嚴格説是擴大抵扣範圍,還不是完整意義上的轉型。因為企業外購的固定資産的已納稅額,並沒有給予全部抵扣。允許抵扣的只是其中的設備部分,而不動産部分,因交納的是營業稅,其稅額不可能作為進項稅額予以抵扣。因此,完整意義上的增值稅轉型,有賴於增值稅徵稅範圍的擴大。筆者建議,為了創造條件逐步改營業稅為增值稅,擴大增值稅的徵稅範圍,推動增值稅完全轉型,應當把營業稅改為中央地方共享稅或中央稅,同時將企業所得稅改為地方稅,並提高地方共享增值稅的比例。 (作者係中國稅務學會理事、中山大學稅收研究中心主任、嶺南學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