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國集團峰會達成金融和經濟改革行動計劃
    2008-11-16    作者:吳志強 陳剛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華盛頓11月15日電 二十國集團領導人15日在華盛頓召開的金融市場和世界經濟峰會就應對當前世界面臨的金融和經濟問題的措施達成行動計劃,計劃涉及提高金融市場透明度和完善問責制、加強監管、促進金融市場完整性、強化國際合作以及改革國際金融機構等五個領域。
    該計劃為上述五個領域的改革分別設定了短期和中期目標。在提高金融市場透明度和問責制方面,二十國集團的短期目標包括強化全球主要會計機構對有價證券的估價,增加監管機構和會計機構對復雜金融産品資訊的披露,強化對國際會計標準的管理,確保會計機構資訊披露的透明度,強化政府對監管機構的問責等。中期行動計劃目標包括強化全球主要會計機構的合作,建立高標準的全球會計準則,確保金融機構對風險披露的全面、準確和及時。
    在加強監管方面,峰會達成的短期目標為強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金融穩定論壇和其他監管部門對金融市場運作的審查建議功能;確保信用評級機構均符合國際證券監管機構的標準,避免利益衝突;加強對銀行的信貸産品以及證券化産品的監管,減少可能造成係統性風險的場外交易和復雜金融衍生産品交易,確保監管機構能夠對市場風險迅速作出反應。其中期目標是確保各個國家和地區的監管制度符合全球化的現代金融體係,對信用評級機構實行登記制,強化對流動資金的監管,制定風險監管的國際標準,確保監管機構對金融産品和國際金融係統的掌控能力。
    在促進金融市場的完整性方面,計劃要求各國、各地區在近期內強化地區以及國際層面的合作,促進資訊共用,確保應對威脅的能力,打擊市場操縱和欺詐行為,強化跨邊界合作。其中期行動目標是加強合作打擊非法金融活動,促進資訊交流,協力維護國際金融係統的穩定。
    在國際合作方面,計劃的近期目標是加強對跨境企業的監控;定期舉行全球主要銀行會議,評估其面臨的風險;採取一切必要步驟,加強跨邊界危機管理。中期目標是強化各國政府在收集資訊、監管、採取應急措施方面有序協調的合作。
    在改革國際金融機構方面,計劃的近期目標是吸收新興經濟體加入金融穩定論壇,強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職能,檢驗整合國際金融管理和監督機制,增加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獲得信貸的機會,加大對基礎設施和私人企業投資等。其中期目標是全面改革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使之能夠更充分地反映不斷變化的世界經濟格局,適應未來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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