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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對北京市地稅局《關於個人通過網絡銷售虛擬貨幣取得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做出批復。批復明確,個人通過網絡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産轉讓所得應稅”項目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相關調查顯示,在互聯網上價值達幾十億元的虛擬貨幣正與其他虛擬商品一樣在流通,並以每年15%-20%的速度增長。虛擬貨幣這種“新興財産”的交易所得將徵收20%個人所得稅這一政策強烈衝擊中國的網絡游戲,以及互聯網行業。
虛擬交易稅收難以實施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一位稅務專家也&&:“稅務稅收的一個根本性原則就是屬地原則。在互聯網虛擬世界中,個人所得稅由誰來徵就是個問題。若單靠個人報稅的方式並不現實,惟一可操作的就是"企業代扣"方式。”但和現實不同,互聯網虛擬財産所得以企業代扣也有很大問題。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網游公司主管對記者&&:“如果以"企業代扣"方式來繳稅,對網游公司是不公平的。一般網游公司都是通過經銷商來發售游戲點卡的,和經銷商交易的時候,肯定是要開據發票的,這就意味着帶有虛擬貨幣形式的游戲點卡銷售實際上完全是繳了稅的。” “玩家用這些點卡進行游戲、購買游戲當中虛擬道具、進行二次交易等,游戲公司是難以監察和控制的。游戲玩家的個人行為怎麼能轉嫁給企業?”該主管無奈地&&。 雖然市場交易繳稅是公民的義務和責任,但在難以監管的互聯網環境中,虛擬交易稅收難以實施。
虛擬交易該禁還是該放
一位游戲界業內人士&&,在一些互聯網比較發達的國家,譬如韓國,是不允許私下買賣虛擬物品的。“究竟是走放開交易且徵稅的方式,還是延續一些國家的做法禁止虛擬物品的交易,這需要探討。” 實際上,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庹祖海曾公開表態,國家應立法禁止虛擬財産交易。目前政府已將網絡虛擬財産、防沉迷等列為需重點治理的問題,盜竊網絡賬號和虛擬物品也已成為重點打擊的新型犯罪行為之一。而與虛擬財産和被盜賬號、裝備交易相關的網絡交易平台,也將成為需要規範的重點。 在昨日採訪中,網游企業也認為,若虛擬物品私下買賣合法化了,將會助長盜號破壞游戲平衡感,導致游戲産業的退化。 騰訊相關負責人對記者&&:“長期以來,由於虛擬財産私下交易的氾濫,已使網絡盜竊形成了産業化的規模,嚴重危害了網絡用戶的利益。依法&&虛擬財産私下交易的監管措施,對於用戶的財産和信息安全保護都會有促進作用,我們也將密切關注相關政策的制定和執行。”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研究員荊林波則認為,稅收不僅僅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來源,同時也是經濟的調控杠桿。對於一個新興的行業究竟是不是應該給予一定的扶植,值得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