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徵稅 虛擬貨幣變相“正身”
    2008-11-04    作者:陶國睿 朱瑩瑩    來源:南方日報

支援者:掙了錢,就得交稅!

    “目前稅收徵管已經納進虛擬經濟,個人買賣虛擬貨幣中間賺取的差價,屬于虛擬貨幣的增值部分,稅法已規定增值部分如果有收益必須繳稅,因此國家稅務總局作出的批復在經濟上具有合理性。”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場研究室主任 曹紅輝

反對者:看你怎麼收得到?

    “怎麼收稅?網上代扣還是現實繳納?怎麼記錄交易行為?監控所有虛擬貨幣交易網站?只怕稅務局還心有余力不足,再説虛擬貨幣交易網成千上萬,管了東家管不了西家,管了在國內伺服器的,管不了國外伺服器的,就算把網站全管住了,遊戲玩家又會通過點對點的直接交易等模式繼續避稅。”———人民網網友
    Q幣、百度幣、魔獸幣到底是不是“錢”?這個問題很多人都想弄清楚。如今,來自國稅總局的一紙公文反而為它們正了身。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的一份批文表示,個人通過網絡買賣虛擬貨幣取得的收入將徵收個人所得稅。一石激起千層浪,法律界人士説,“這意味著Q幣、魔獸幣等虛擬貨幣將被正式界定為個人財産。”稅務界人士説,“最大的意義在于默認虛擬財産有價,而其作為主體的收稅問題,則可以看作是一個圖騰。”獨立分析人士説,“虛擬貨幣徵稅只為表態、刨坑、插旗,這是在為網絡交易徵稅做試驗!”

網絡實景:玩家賣幣月入數千

    玩家“聖鬥士”正在練功升級,他突然看到公聊裏“月影騎兵”正在吆喝著叫賣一把“玄月寶刀”,這可是“聖鬥士”心儀已久的一件寶貝兵器。“月影騎兵”開價700個金幣,“聖鬥士”翻翻自己的背包,裏面一共只有400個金幣,情急之下,他在私聊區裏找到了另外一名玩家“星矢”,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最終決定以100元人民幣的價格購買300個金幣。很快,他們通過淘寶上的一間網店完成了購買金幣的交易,“聖鬥士”也買到了那把“玄月寶刀”。
    這樣的一筆交易對于“聖鬥士”而言實在是太平常了,他不僅自己買金幣、買裝備,也會賣金幣、賣裝備,比如剛剛到手的這把“玄月寶刀”在幫助他完成一定的升級之後,很快被他以800個金幣的價格賣掉了,細算之下,“聖鬥士”還賺了100個金幣。“如果在現實世界裏遇到缺錢的時候,我會把金幣賣掉補貼一下,反正這些金幣只要你去打怪,慢慢的總能掙回來的。”
    骨灰級玩家劉暢(化名)對我們説,有些資深的玩家靠售賣金幣一個月能掙好幾千塊錢。“新遊戲剛開始的時候,寶貝都很便宜,等遊戲運作幾個月,這些寶貝一出手就能換來大量的金幣,也就意味著真金白銀。”
    廣州程先生也是個網遊專家,他説,“現在有很多遊戲代練公司,他們除了幫人代練掙錢,還有就是靠專門打怪掙金幣再換人民幣掙錢。這樣的公司現在很多,説明這個市場很火。”

新政出臺:賣幣徵收20%個人所得稅

    這個火爆的市場如今卻面臨著來自稅務部門的新規,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在批復北京市地稅局《關于個人通過網絡銷售虛擬貨幣取得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時表示,個人通過網絡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産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按照現行的“財産轉讓所得”稅率,意味著以後個人出售虛擬貨幣將被徵收20%的收入所得稅。
    目前各大互聯網門戶以及網遊公司為了業務發展的需要發行了大量的虛擬貨幣,其來源大致可分為兩類:一是網遊服務商發行的遊戲幣;二是門戶網站或其他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虛擬貨幣。市場上比較常見的虛擬貨幣有Q幣、泡幣、U幣、百度幣、魔獸幣等。
    業內人士表示,像盛大、巨人等網遊公司的收入基本上都是通過虛擬貨幣實現的,玩家用人民幣向其購買遊戲代幣以換取遊戲時間或者遊戲裝備。艾瑞市場研究分析師趙旭楓表示,國內經不完全統計的虛擬物品年交易量已達上百億元人民幣。
    伴隨著虛擬交易市場的火爆,在淘寶、易趣等第三方交易平臺上目前都有虛擬貨幣的交易。玩家劉暢説,虛擬貨幣的交易雙方都是在網上認識的,信用並不可靠,借助第三方交易工具可以保證交易的安全。但更多的交易則是在私下完成,即雙方約定時間、地點面對面交易。

意外收獲:虛擬財産得到法律認可?

    新政的出臺加劇了在虛擬財産交易領域的爭端。之前不久,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庹祖海曾公開表態,國家應立法禁止虛擬財産交易。庹祖海表示,目前政府已將網絡虛擬財産、防沉迷等列為需重點治理的問題,盜竊網絡賬號和虛擬物品也已成為重點打擊的新型犯罪行為之一。
    因擔心虛擬貨幣對現實經濟金融秩序産生衝擊,今年2月,文化部、工商總局等14部委也曾聯合發文,下令“嚴禁倒賣虛擬貨幣”。然而,不到9個月的時間,國家稅務總局就以《批復》的形式肯定了虛擬貨幣交易的合法性地位,一前一後的兩種表態,引起了業界的無限遐思。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稱,“目前國家層面正在降息減稅,現在突然開始對虛擬貨幣交易徵稅,似乎是為了限制虛擬貨幣交易。”不過,也有分析人士分析稱,這些年來,網絡虛擬財産蓬勃興起,交易也越來越興旺,但一直沒有“名份”,虛擬財産的法律保護更是一個模糊地帶。稅務總局的這個《批復》反而是從另一個角度認可了虛擬財産的合法地位,這或許是一個意外的收獲。

執行之難:私下交易根本無法監控

    記者致電廣州本地稅務熱線12366,得到的答復稱,目前仍沒有接到上級主管部門的通知。實際上,整個行業對相關細則的出臺仍然處于觀望狀態。稅務界業內人士表示,真正開始實行還需要等待時間表和細則。
    即便如此,實際徵收虛擬貨幣交易行為也面臨著執行層面的難題。互聯網分析師呂本富認為,目前在網上進行虛擬交易大多數都是個人,在沒有實行網絡實名制的情況下,監管私下交易是有很大難度的。其他一些相關業者則認為,虛擬買賣雙方在實際操作時,一般都私下通過網上銀行轉賬完成交易,交易分布非常零散,有關稅務機關很難界定實際轉賬行為中哪些屬于虛擬貨幣買賣。
    而在基層工作的稅務工作者則表示,“我們不可能每天都在看每個遊戲裏的每個伺服器,他們交易又往往是個人之間私下交易,根本找不到查處的線索,就是找到了交易,怎麼去找人家,可能交易雙方一個在海南島,一個在東北,為了寥寥的稅收,我們要徵收花去的成本可能就要高出無數倍。”

延伸閱讀

為網絡交易收稅做試驗?

    實際上,虛擬貨幣的交易只佔網絡交易的極小部分,淘寶、易趣、阿里巴巴等電子商務網站才是網絡交易的主要“陣地”。據淘寶網首席運營官張憶芬介紹,僅今年上半年內地網購交易總額已經達到531.5億元人民幣,逼近2007年全年的561億元。
    早在幾年前,網絡交易需要繳稅的呼聲就已經時有耳聞,但時至今日國家有關部門仍沒有相應的政策。北京市工商局曾經“拋磚引玉”,要求個人網上開店辦理營業執照,當時業界普遍認為,這一政策出臺是為網絡交易收稅鋪平道路,但該項新政最終也是不了了之。
    此次北京市地稅部門卷土重來,再次發起“徵收虛擬貨幣交易個人所得稅”行動被不少業內人士視為對網絡交易徵稅的再次造勢。一位不願具名的獨立分析人士認為,“從一開始搞網店注冊,到這次提出虛擬貨幣交易徵稅,一切都表明國家對于網絡交易徵稅一直保持著積極的關注,這次只是一次試驗,目的並不是針對虛擬貨幣本身,而是為網絡交易徵稅做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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