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虛擬貨幣開徵個人所得稅
    2008-11-03        來源:福建工商時報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下發文件表示,個人通過網絡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應按照“財産轉讓所得”應稅項目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目前,國內互聯網每年有幾十億元虛擬貨幣在流通,且交易量還在以每年15%—20%的速度增長,而對于虛擬貨幣市場一直以來都存在著監管上的空白,此次出臺的虛擬貨幣稅收政策説明瞭國家已經涉足虛擬貨幣的流通市場,填補這個監管空白也就指日可待。

“倒爺”利潤空間巨大

   據統計,截止2008年6月,我省網民數已超過900萬,2007年全省的銀行卡刷卡消費額達到了1068億元,比上年增長57.48%,這其中包括網絡虛擬貨幣的消費。網民數劇增,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大大方便了虛擬貨幣的網上交易。
   在網絡遊戲日漸風靡的時代,網遊産業也在飛速發展,很多玩家為了提升遊戲中人物實力,可謂挖空心思,甚至不惜動用真實的貨幣去購買虛擬貨幣來換取自己所需要的東西,在買賣中有時候就會存在一個中間商,俗稱為“倒爺”,也就是國家稅務總局發文所要徵稅的對象。
   剛大學畢業的劉先生告訴記者,在網遊中倒賣遊戲幣、裝備很常見,有些人是因為等級的提升,裝備隨之更換,對于這些“退役”的物品要麼跟別人換取遊戲幣,要麼就直接換取人民幣,這種交易在網遊中很頻繁。劉先生還告訴記者,他從事倒賣在大學時候就開始了,將近有5年時間,像他們這種把倒賣當作副業的人,一個月也能賺近千元,但是倒賣很費時間,基本要天天“泡”在遊戲上,所以現在他都是在玩遊戲時看到覺得比較便宜的物品就買下來,然後再高價賣出去,一件高級物品有時候的差價能有上百元。
   其實像劉先生這樣的“倒爺”還很多,甚至有些“倒爺”是完全靠倒賣虛擬物品為生的,也就是遊戲中所稱的職業玩家。他們通過組織建立一個個工作室,一天24小時輪流刷取虛擬貨幣,然後通過淘寶、5173交易平臺或者其他途徑出售給普通玩家。據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玩家介紹,像這種“打幣”工作室利潤通常在50%以上,工作室的老板,每月少的賺幾千,規模大的能賺近萬元,像魔獸這樣大型網絡遊戲的工作室,還能賣給國外玩家。

虛擬貨幣交易有望規范化

   劉先生這樣告訴記者,自己所倒賣的物品,有的是在遊戲中換取點卡,供自己以後消費,如果要換取人民幣,有時讓買家直接匯款在指定的銀行賬號上,有時當面給錢,然後在遊戲上把物品給對方就行。那些工作室從購貨到出售,也僅僅只需要幾臺電腦和一根網線,所以按現在的網絡技術,虛擬物品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稅和個人所得稅很難明確。
   記者從工商局了解到,對于網絡虛擬財産的無照經營行為,目前法規上還沒有明確規定。因此,那些工作室都沒有取得營業執照,屬于無證經營。此外,虛擬物品交易屬于網上經營行為,虛擬商品與現實商品之間的關係,國家也沒有相關解釋,在工商部門注冊上確實沒有關于虛擬物品交易的項目。
   業內人士表示,現在的虛擬財産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具有經營的性質。所以,在通過工商部門調查後,對于那些有固定場所、人員有雇傭關係還存在交易盈利的,就可以涉及市場秩序和稅收徵收問題,如淘寶和5173網,這兩家公司已經佔據虛擬財産交易份額的90%,而像劉先生這種“業余倒爺”所佔比重並不大,還有待以後更加完善的監管辦法予以管理。
   記者在人民銀行了解到,對于虛擬貨幣問題,官方正在認真研究之中,將要起草制定電子貨幣相關的管理辦法,包括虛擬貨幣在內的電子貨幣,將成為繼電子支付後又一個監管重點。
   福建君立律師事務所孫昱曉表示,目前對于虛擬貨幣的監管確實還是一個空白,在涉及虛擬貨幣問題的案件判定上,一般是取決與法官對案件的看法,因此有時會存在偏差。而此次出臺的文件稅收政策,就表明已經將虛擬貨幣交易問題納入了經營范疇,因此,相關的法律文件肯定會在日後相繼出臺。(見習記者 李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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