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研究對虛擬貨幣上稅
    2008-10-31    作者:汪恩民 孫寧亞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杭州10月31日電 面對國家稅務總局對買賣網絡虛擬貨幣所得徵稅的批復,今天,記者從浙江省地方稅務局獲悉,浙江正在研究出臺具體的執行辦法。不少網民紛紛表示,該規定的執行難度太大。
  規定指出,個人通過網絡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産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這一稅率達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説,如果一個網絡“倒爺”通過買賣虛擬貨幣取得一百元利潤,需交二十元稅。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稅政二處處長徐敏俊表示,浙江日前已經接到該規定文件,近期正在研究出臺具體的執行辦法。記者了解到,這項“關于買賣虛擬貨幣徵收個稅的批復”,是批復給北京市地稅局後再抄送到全國其他省、市、自治區稅局的。
  一位有六七年網遊經歷的職業玩家小陳稱,“這恐怕要成為‘虛擬’規定,太難實行了。我每天的工作是通過打遊戲獲得遊戲金幣和各種道具,然後把這些虛擬財産交給‘老板’來換取人民幣。像我們這樣的打工族,從沒見過自己的‘老板’,也從不會打聽對方的姓名電話。這種網上交易靠的是雙方誠信完成,根本不能記錄‘老板’的進貨成本和賣出價格,他們的利潤無從查起。”
  據了解,近幾年從事職業玩家的人越來越多,利潤被進一步瓜分,像小陳這樣的職業玩家收入已經今非昔比。資深玩家李先生表示,如果再加上百分之二十的稅率,會讓一大批職業玩家放棄打遊戲幣。記者同時聯繫了不少網絡上出售虛擬貨幣的賣家。一位賣家抱怨,現在賣一張普通遊戲點卡才賺三毛錢,賣一百個Q幣才賺四毛錢,這樣的利潤再減去稅收的話那已經所剩無幾了。
  有網友建議,設定一個最低起徵額,同時在徵稅後加大對網絡市場和網絡安全的保護力度;但同時也有人表示,在目前還沒有對虛擬貨幣有效監管的前提下,可執行性太難。
  據預計,二零一零年中國網絡遊戲市場規模將達到一百億元人民幣,各類付費網絡遊戲用戶將達到四千多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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