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辭“官”養雞
    2008-10-31    作者:辛華    來源:經濟參考報
  1988年3月中國石油報報道,華北油田紀委常委陳友傑主動辭去職務,帶領三名紀檢幹部承包養雞場,這件事在油田內外被傳為佳話。
  50歲的陳友傑在黨的十三大後,結合華北油田的實際情況,向黨委遞交了辭“官”養雞的申請書。他的行動得到了油田黨委的支持。1988年1月,陳友傑和另外三位同志以4000元作抵押,和油田管理局勞動服務公司簽訂了為期五年的養雞場承包合同。合同規定,第一年建成三萬隻蛋雞飼養能力,養雞一萬隻,第三年全部飼養量達三萬隻;屆時除解決40名家屬就業外,每萬隻雞每年上交甲方利潤兩萬元,從第二年起,工資獎金一律自負。
  當年參加過幾個油田創業的陳友傑又開始了他的新事業。他和另外三名同志抬雞糞、掃房子、搭火爐、安門窗,在短短20多天裏就建成了一個整潔、溫暖、經過消毒的新雞舍,如期迎來了首批4000多只活蹦亂跳的小雞。
  當記者問到陳友傑“為何放着處級幹部不當”時,他説:“説實在的,沒有思想鬥爭是不實際的。但我想,共産黨員不是為做官,而是為革命,目標是幹事業。我希望能做些實實在在的工作,為發展生産力做點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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