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權流轉推動農業轉型
    2008-10-21    作者:林喆    來源:中國證券報
  昨天(10月20日),《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正式公布,該文件表明,今後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農民可以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和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專家認為,土地承包權流轉將推動農業的轉型,並從兩方面利好農業産業化:一是推動農業規模化經營,二是引發農用土地的價值重估。
  現行的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核心是“土地歸集體所有、農民擁有使用權”,雖然確保了土地公有制、一定程度上調動了農民積極性,但土地産權不明晰,未能使農民與土地建立穩定的利益關係;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了新的農村改革原則,在堅持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進一步明晰土地産權制度,完善土地徵用制度,延長土地經營權年限,允許農民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權。
  專家指出,一旦允許流轉土地經營權,農業集約經營便具備條件,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從而為擺脫分散的農村經濟、加速我國農業現代化步伐奠定基礎。
  另一方面,土地承包經營權可流轉,為農業土地的市場估值提供了必要條件。國金證券農業首席分析師謝剛便指出,從長期來看,土地經營權流轉將是引發土地價值重估的巨大機會。
  顯然,農地制度變革,有利于激活農地流轉市場,加快土地集聚,在促進農業生産規模化同時,形成農地價值市場化機制,土地資源長期價值將逐步凸顯。由于農地流轉市場價值,本質上由土地未來産生收益水準而定,因此,農業板塊內,具有較多土地(水面)資源,且具備穩定收益的公司將被看好。以北大荒為例,申銀萬國研究員估算的公司土地承包權的價值達127億元。
  一位資深的農業行業研究員指出,擁有大面積優質耕地、山地和養殖水域承包權的資源型農業企業,以及受益于農業發展的服務型企業,將從農地經營流轉的改革中受益。不過,他也提醒,由于農地制度變革的實際情況尚未明晰,短期內這些公司的業績受農地制度改革影響較小。畢竟,土地經營權能否流轉起來,有沒有流轉的市場需求,還要看經營農地的利潤率,而這取決于農地資産所能取得的收入。
  不過,農地經營權流轉對農業發展更大的影響,可能體現在農業金融服務上。經濟學家厲以寧曾建議,農民以宅基地為抵押,獲取金融支援。而此次農地流轉放開,市場化估值啟動後,農地的價值便可以成為抵押的依據。
  十七屆三中全會的文件也指出,要規范發展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以服務農村為主的地區性中小銀行。加強監管,大力發展小額信貸,鼓勵發展適合農村特點和需要的各種微型金融服務。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農村信貸擔保機制。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等,這些農村金融改革措施都將為農業轉型提供動力。
  相關稿件
土地新政將怎樣影響房價 2008-10-22
土地流轉的核心是引入農民定價權 2008-10-21
廣東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試點 2008-10-20
專家建議廣東將土地“承包期”長期化 2008-10-20
身邊的“土地流轉”:大都市裏農園夢 2008-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