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仍要“摸石頭”
    2008-10-20    作者:小櫓    來源:瞭望
    最近在農村調研時,筆者發現一些地方認為一涉及深化農村改革,就要加快農村土地流轉,甚至一些地方和學者提出探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買賣”問題,這很讓人擔心。從中國現階段國情出發,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制度改革上,一定要“摸著石頭過河”,避免因急躁冒進而引發社會矛盾衝突和不穩定因素。
    中國要完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過程,是一個艱巨而漫長的任務,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土地對農民在事實上長期起著生存保障、社會保障的作用。城裏打工的農民就業困難,還可以回到農村去耕種那“一畝三分地”。如果農民手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被長期轉包甚至“買賣”了,他們又無法享受城鎮低保制度,就可能引發多種社會不穩定。
    有人可能會説,農民是土地生産經營的主體,他們在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過程中,自然會考慮自己的切身利益。這句話看似正確,但無法面對實際生活的嚴峻。農村土地流轉可能會受到外在力量的擠壓:一是資本利益擠壓,進入農村土地的資本,會以佔有最大化的利潤為根本出發點,很有可能忽略、傷害農民的眼前、長遠利益;二是使用不當公權力的擠壓,少數地方政府可能因為政績而盲動,甚至可能在交易過程中發生“權力尋租”。二者相結合,有可能使“根據農民意願”這一前提大打折扣。
    再看,面對資本、權力、自然災害、人生困境,個體農民很脆弱,容易在眼前難題的逼迫下失去根本而長遠的利益。比如,農民因為買地下六合彩、賭博等陷入經濟困境,一時衝動下可能“賣地”;重大的自然災害、疾病等天災人禍使農民負債,也有可能被迫“賣地”償還;甚至可能有農民為了孩子上大學,以及籌集教育經費,也要賣地。即便沒有這些壓力,也會有部分農民經營短視,今年轉包時的“高價格”,若幹年後可能是“超低價格”,但一些農民可能不會算、算不清這筆長期賬。
    內外擠壓下的流轉還是“單行道”,農民失去土地,再想拿回來,難上加難,這樣的後果,也要極其慎重地考慮在內。作為弱勢産業的經營者,一個農民的一生要面臨很多不確定的風險,土地是他們最後的生存依賴。只要有土地,就能維持最基本的生存,就留下翻身的機會,還從宏觀上保證了中國發展的彈性。
    因此,社會各界對剛性的土地流轉制度設計中的人道主義因素,對這個制度保護農業這個弱勢産業、保護農民中的困難群體、保護一個農民一生可能存在的困難階段的深刻用心,應仔細體會。尤其是,在全球化的時代,甚至發達國家也在關注保護國內的弱勢群體的時候,我們更應該體會土地流轉中“弱勢保護”的制度內涵。
    由此,要保留農民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之後的話語權,讓他們還有“議價”的權力。對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當前階段不宜簽訂“長期合同”,而應該從實際出發,“三至五年一簽”,“續簽合同時重新議定轉包價格”。
    有人可能會對這樣的建議提出反對意見,認為這樣會影響資本進入農村的力度。但是,任何發展都是以社會穩定為前提的,更是以人人平等為前提的。要完成“農民進城”的歷史性進程,可能還需要幾代人的努力。就拿近兩年來説,大量農民到城裏打工,但由于一些中小制造業企業受國際經濟形勢衝擊關門倒閉時,不少農民工又重新回到了鄉村,他們的生活還有著基本的保障。
    當然,隨著今後農村勞動力素質的全面提升,隨著社會城鄉統籌的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適當放長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期限,是完全可行的。在當前還沒有這個“基礎條件”的背景下,涉及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一定要“摸著石頭過河”,避免急躁冒進而損害到廣大農民的利益,避免産生“新失地農民”,避免影響社會穩定。
  相關稿件
對于農村土地流轉勿需過度解讀 2008-10-20
應確立農民對土地處置的平等地位 2008-10-20
新一輪土地流轉出現"非糧化"衝動 2008-10-20
農民對承包土地應有更多的支配權 2008-10-17
重慶土地流轉面臨年限産權不規范難題 2008-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