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股票有望成為標的證券
    2008-10-06        來源:中國證券報

    哪些上市公司股票能夠成為融資融券標的證券,是市場投資者比較關注的問題。根據2006年4月公布的滬深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規定,作為融資買入標的證券和融券賣出標的證券,須經交易所許可並由交易所向市場公布,標的證券為股票的,要滿足上市時間、流通股本或市值、股東人數及交易流動性、波動性等方面的一定條件。
    滬深交易所實施細則規定,融資融券標的股票應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滿三個月。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億元。從股票集中度看,細則規定其股東人數不少于4000人。
    就交易流動性、波動性指標而言,實施細則要求標的股票在過去3個月內日均換手率不低于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20%;日均漲跌幅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的偏離值不超過4%;波動幅度不超過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倍以上。
    此外,股票發行公司被要求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以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初步統計,兩市已完成股改、股票交易未被特別處理,且流通股本不少于1億股的股票多達近1100只,不少于2億股的股票有680多只。如果考慮到股東人數、交易流動性、波動性等指標,融資融券標的股票的可選范圍將進一步縮減。
    實際上,融資融券標的證券並不僅限于符合實施細則規定的股票,還包括了證券投資基金、債券及其他證券。
    目前滬深證券交易所均表示,將按照“從嚴到寬、從少到多、逐步擴大”的原則,從滿足實施細則規定的證券范圍內,審核、選取並確定試點初期可作為標的證券的名單,並向市場公布。
    根據相關解讀,證券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業務經營情況、市場狀況以及客戶資信等因素,自行確定標的證券名單,但向其客戶公布的標的證券名單,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標的證券范圍。因此,投資者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標的證券必須在交易所公布的標的證券范圍內,同時也必須在證券公司自行確定的標的證券名單上。
    值得投資者注意的是,當證券出現被調出標的證券范圍情況時,在調整實施前未了結的融資融券關係仍然有效,投資者可以選擇在到期日了結相關融資融券關係,也可以根據其與證券公司的約定選擇提前了結融資融券關係。標的證券暫停交易,未確定恢復交易日或恢復交易日在融資融券債務到期日之後的,投資者可以選擇延長融資融券關係期限,也可以根據其與證券公司的約定選擇提前了結融資融券關係。

    (聲明: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不代表本網觀點,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

  相關稿件
融資融券下月有望進入實質階段 T+0或暫不推出 2008-10-06
融資融券準備工作進程 2008-10-06
融資融券:現階段不會導致大量賣空 2008-10-06
如何玩轉融資融券 2008-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