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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24 作者:宋蕾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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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再次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電煤價格臨時干預措施。 這是在6月19日實施煤電第三次聯動之後,發改委能源局煤炭處官員奔赴山西、內蒙、河北三地調研,對電價上漲之後的煤炭供給和運輸的狀況進行摸底的基礎上做出的決定。 事實上,發改委對全國發電用煤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以來,電煤價格過快上漲的勢頭並未得到全面遏制,市場上出現了合同兌現率下降、並且部分非重點合同電煤價格仍然出現不同程度的上漲。 昨天發出的《通知》提出,對主要港口和集散地動力煤實行最高限價。規定秦皇島港、天津港(600717,股吧)、唐山港等港口動力煤平倉價格,不得超過6月19日價格水平,即發熱量5500大卡/千克的動力煤限價水平分別為每噸860元、840元和850元。但《第一財經日報》從秦皇島煤炭交易中心獲悉,24日大同優混的平倉價為1015~1030元/噸。 昨天,發改委能源局煤炭處一位官員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採訪時&&,當前他們正在關注電煤價格和運輸問題,並準備對“煤電運”整個體系進行綜合考量。 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研究員董焰昨天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採訪時也認為,在不完全市場經濟的價格體系中,目前對於上漲的煤價可以臨時干預,但抵達不了本質問題。 “煤炭緊張並非是缺煤,而是運不出來。”董焰説,他還&&目前發改委確實在做關於“煤電運”協調的調研,在董焰看來,煤炭價格的上漲不是“煤”的問題、也不是“電”的問題,而是運力不足。 “煤電運三者是互相咬住的。”董焰告訴記者,不能只關注其中一個方面的問題。在國內經濟持續增長的背景下,對於煤炭資源的消耗逐年遞增,每年消耗煤炭新增1.8億噸左右,而鐵路運力沒有相應的增長,使得運出來的煤價格“居高不下”。這也導致我國現有的每年煤炭訂貨會都會成為鐵路運力分配會,並且還受到政府不同程度的干預。 來自電力行業的聲音也&&,採購的時候會採取公路和鐵路雙線運輸,在運力緊張的情況下,只能“能多爭取點就爭取點,或者通過公路來解決,”如果在採購量不能達到的情況下只能通過減産來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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