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融資:大力發展非銀行金融機構
    2008-07-23    作者: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 連平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中小企業佔我國企業總數的99%,提供的就業崗位佔到75%以上。但中小企業面臨的市場環境仍然不容樂觀,中小企業發展依然受到籌資難、融資難的制約。尤其是2007年從緊貨幣政策實施以來,中小企業融資更加困難,破解融資難問題也就更為迫切。

中小企業融資面臨嚴峻挑戰

  在貨幣緊縮環境中,為保持最佳盈利水準,銀行必然轉變信貸偏好。由于上市公司、企業集團、大型企業、重點項目的信貸資金風險較低,而且往往派生大量的中間業務,因而他們往往會成為各商業銀行優先放款的目標。相反,中小企業由于項目較小、企業發展前景充滿不確定性等原因,在競爭中必然處于劣勢,銀行信貸“保大放小”的做法成為必然,中小企業資金鏈面臨嚴峻考驗。
  另外,中小企業融資難與當前銀行體制也有密切關係。1995年國務院決定在大中城市組建地方股份制性質的城市商業銀行,城商行的市場定位在于服務地方經濟、服務中小企業和城市居民。但實際運作過程中,城商行並非堅持在本地區“做精、做強”,而是與一些大中型商業銀行一樣選擇“做大做強”。比如江蘇省內無錫、蘇州、南通等10家城商行合並為江蘇銀行,徽商銀行在安徽全省設立多家分支機構;南京銀行(601009,股吧)、寧波銀行(002142,股吧)及上海銀行則突破行政區劃,在全國開展業務,個別地區級城商行還在省會城市設置分行,一些城商行名不副實,導致地區性金融缺位,中小企業融資面臨體制性制約。
  自2007年以來,我國銀行信貸總量增幅不斷下降,金融機構信貸總量在2007年下半年逐步趨緩,2008年出現逐步回落的態勢。數據顯示,浙江省工、農、中、建行2008年1~4月新增貸款為1093.69億元,同比減少了四分之一,其中浙江省工行1~4月新增小企業貸款13億元,同比減少85億元,僅為同期的七分之一不到。
  貨幣信貸總量的下降將導致企業資金缺口難以彌補,中小企業本來分享的信貸份額就較低,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壓縮貸款將對中小企業融資産生較大的邊際影響,中小企業融資成本更加沉重。目前,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普遍上浮30%~40%,個別的接近高達80%,同時不少銀行還要求企業存單質押,使國有銀行綜合融資率達到了11.65%,股份制銀行綜合融資率達到了15.4%,如果是擔保貸款,加上擔保機構平均2到3個百分點的擔保費率,中小企業承擔的融資成本更高。受此影響,2008年1~4月浙江省規模以上中小企業財務費用增長40.55%,虧損面達21.03%,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4.93%。

非銀行金融機構應擔當中小企業融資重任

  要通過市場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有三種選擇:一是放松信貸控制,銀行增加貸款供給,中小企業從貸款增量中分享融資資金。然而,中小企業要能獲得基本可以滿足的份額,銀根就必須有較大松動,較大規模地增加貨幣供應量,這與當前從緊貨幣政策相衝突,因而不具有可行性。
  二是地下錢莊等非正規金融機構發揮作用,但銀根緊縮勢必提高資金借貸成本,非正規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也將隨之上升,中小企業難以承受高昂的融資成本。
  三是通過發展非銀行金融機構,搭建個體投資者到中小企業的融資平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然而,這種方式是否會影響貨幣供給水準、是否會違背當前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這就需要認識一下銀行金融機構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區別。
  非銀行金融機構與銀行最本質的區別在于,非銀行金融機構沒有結算業務,因而不具有信用創造功能。一般而言,銀行在貸款過程中創造貨幣,即它在轉移貸款使用權時,通過自身存貸款機制,可增加貨幣供給和需求量,從而創造貨幣。而非銀行金融機構僅僅在貨幣存量既定的條件下轉移資金,不增加貨幣供應總量,它改變的是存量結構,影響的是貨幣周轉率,不具有信用創造功能。
  由于具有信用創造功能,並對金融和經濟形勢的波動影響較大,因而銀行受到政府的管制較嚴,同時往往成為中央銀行執行貨幣政策時的主要調節對象。相比之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活動由于與貨幣供給的增減沒有直接的聯繫,受到政府的管制相對要少。
  在當前我國政府實施貨幣緊縮政策的環境下,銀行信貸總量成為政府的主要調控對象,而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約束較少,可以通過專業投資方式改變社會資金結構,將社會閒置資金引向資金需求最為迫切的中小企業,既解決了中小企業的資金短缺問題,實現投資人的收益最大化;又不違背當前從緊貨幣政策的基調。因而,在從緊貨幣政策條件下,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擔當中小企業融資的重任。

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相對落後

  在西方發達國家,非銀行金融機構在企業融資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國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有幾百年的歷史,一般包括契約型儲蓄機構和投資性金融中介機構,其中契約型儲蓄機構包括保險公司等,投資性金融中介機構包括互助基金和金融財務公司等。美國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總數佔市場份額的比例一直保持在30%左右,可見,非銀行金融機構在美國信貸市場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比之下,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相對落後,從1979年才開始有較快的發展。這類機構一般是指除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以外,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立、本質上不具備信用創造功能、從事金融性業務的企業組織,主要類型有信托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最新數據測算,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市場份額很低,佔貸款總額一直低于7%,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我國還處于較低的發展水準,企業貸款主要由銀行壟斷。因而,在從緊貨幣政策環境下,銀行貸款偏好于大企業、大項目,中小企業失去銀行融資渠道,而非銀行金融機構不發達致使中小企業融資缺乏替代品。

大力發展之策

  由于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比較滯後,信貸市場基本由銀行壟斷;同時,當前從緊貨幣政策的實施使長期處于融資難的中小企業的資金鏈面臨更大的壓力。盡管目前我國政府已經制定相關辦法,嘗試為中小企業提供小額擔保貸款,但這對中小企業來説,資金面較窄、規模偏小,未能根本解決中小企業資金短缺的問題。
  因此,當前應抓住時機,推進從緊貨幣環境下的金融創新,加大力度發展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應對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促進經濟的平穩快速發展。
  首先,完善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的制度安排,規范金融市場秩序。盡管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已有近30年的歷史,但很長時間內缺乏一個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安排,信托公司出現風險控制弱化、資本金不足、違規經營及虧損嚴重等問題;財務公司出現行政幹預過多、貸款集中度過高等問題。這些都導致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緩慢甚至出現停滯不前的局面。因而,要發展非銀行金融機構,政府必須進一步完善相應的制度安排,推動金融機構創新,促進非銀行金融機構健康有序發展。當前,可以考慮大力發展小額貸款公司,改造某些準金融機構為信貸機構,加快步伐構築中小企業融資平臺。
  其次,適時推出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促進非銀行金融機構快速發展。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貨幣緊縮環境下的金融創新,政府有必要適時通過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手段給非銀行金融機構創造快速發展的機會。比如在完善制度的基礎上,通過財政補助等手段補充非銀行金融機構資本金,對這些企業實行有區別的稅收政策,促進其較快發展,更好地實現高效的資金配置。
  再次,政府應積極引導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服務向中小企業傾斜。與銀行體係一樣,非銀行金融機構可能也會偏好大企業、大項目。為此,政府需要進一步創新金融工具,通過財政資金實行擔保建立非銀行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的資金融通關係,完善各種類型的貸款擔保機構,組建多種類型的擔保公司,以適應小企業抵押貸款的靈活性需要。此外,為促進非銀行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援的良性迴圈,政府應積極搭建非銀行金融機構與銀行等其他機構的融資平臺,對非銀行金融機構實行財政資金支援,實現非金融機構資金來源多元化和穩定化,促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快速發展,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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