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中小企業的融資痛苦
    2008-06-24    傅新    來源:上海證券報

    央行自去年以來,先後5次加息,16次調高存款準備金率。中小企業面臨著融資難題。據報道,資金鏈已經越繃越緊的大量浙江民營企業,不僅難以獲得銀行信貸的支援,連民間借貸的路也越走越窄。目前溫州民間金融借貸規模已經突破600億元,而此前這一數字還只是400億元。這些民間貸款的利率,最低也高于銀行利率4倍以上,有的甚至高出10倍。受此影響,溫州20%左右的制造型企業已經停産或半停産。

    在銀行貸款額度受限的情況下,僅有的額度在分配過程中也偏向于國有企業。因為,現在的稅收分配格局是:中央企業所得稅歸中央,地方企業所得稅歸地方;營業稅全部屬于地方。這使得地方政府有動力利用權力資源,影響銀行,扶持國有企業的發展,而信貸向國有企業的傾斜,必然導致中小企業在銀行貸款方面進一步被邊緣化。
    事實上,在中國貨幣政策剛剛轉為“從緊”之後,一向主要依賴銀行信貸發展本地經濟的地方政府,便開始頻頻召開銀政座談會或者一對一拜訪,對那些手握信貸指標的銀行進行大力公關,要求“與會銀行能否多想想辦法,加大對當地的信貸投放力度”。鑒于我國銀行體制與地方密不可分的關係,再講原則的銀行也會對地方政府作出一定的“配合”。畢竟,政府的財政存款與政府質地優良的項目,是所有銀行都夢寐以求的,銀行討好地方政府還來不及,哪裏敢得罪地方政府這個財神?
    這意味著,銀行努力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的承諾,其實很難真正得到落實。即使執行,貸款利率也高得驚人。從2004年9月開始,根據央行的規定,“貸款利率封底不封頂”,這加大了商業銀行的操作余地,也加大了中小企業的貸款成本。由于我國中小企業對資金的渴求強烈,而貸款業務基本上壟斷在幾大商業銀行手中,供不應求的狀況使得銀行可以大幅度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
    即使在如此苛刻的條件下,許多中小企業依然難以得到貸款。因為很多中小企業甚至連正式的會計報表都沒有,抵押品、擔保品也非常缺乏,銀行無法對貸款風險進行評估,更談不上控制,而且,小企業貸款額度普遍較低,需要耗費銀行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成本。這使得銀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也不願意輕易貸款給中小企業。因此,我國每年有30%左右的中小企業倒閉,而其中約60%是因融資問題得不到解決所致。
    在這種情況下,中小企業面臨著痛苦的抉擇,要麼面對資金鏈斷裂,坐以待斃。要麼,在民間市場借高利貸。依照目前4倍到10倍的貸款利率和中小企業的平均利潤率來計算,許多中小企業根本無法承受如此之高的融資成本。借高利貸與其説是在維持發展,倒不如説拼死一搏更為確切。背負著如此之高的融資成本,一旦企業無力償還,就可能陷于更淒苦的境地。賣廠抵債,導致企業破産,倘若資不抵債,還可能引發惡性治安案件,危害社會的和諧。
    在眼下的中國,中小企業必須要生存和發展下去,這是由幾個方面的因素所決定的:
    第一,我國目前盡管通脹壓力很大,但基本上屬于成本推動型與輸入型通貨膨脹的合體,並非供不應求導致的通貨膨脹,也因此,在通脹壓力之下,並未出現搶購風。倘若中小企業因資金鏈斷裂而大面積停産或倒閉,有可能出現部分商品供應短缺問題,加劇人們對通脹的擔憂,也加大通脹壓力。
    第二,就業問題。我國新增勞動力城鄉加起來每年超過2000萬人,新增勞動力的數量龐大,就業形勢十分嚴峻,而中小企業提供了大約75%的城鎮就業機會,一旦中小企業因資金鏈斷裂而停産或倒閉,將使就業形勢變得更為嚴峻。
    第三,中小企業是確保經濟向前發展的活力和動力。統計顯示,我國中小企業佔全部企業戶數的99%,佔工業總産值60%左右,實現利稅約40%,中小企業還佔了出口總額60%的比例。中小企業大多在低附加值的勞動密集型企業中求生存,與國企形成互補關係,中小企業的發展關係到我國整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顯然,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須的。那麼,如何解決中小企業的資金難題?
    其一,中小企業貸款難的根源,在于中小企業的擔保問題和政府對國企的過度支援所導致的貸款額度向國企過于傾斜的問題,而這兩者都需要通過政府來解決。在美國,政府專門成立聯邦小企業管理局,下設小企業投資公司,通過政府對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的擔保基金,鼓勵商業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聯邦小企業管理局扮演的就是為中小企業擔保的角色。為了鼓勵和支援中小企業的發展,我國也可設立類似的政府機構,專門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題,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政府支援。
    其二,鼓勵風險投資公司的發展。風險投資是企業成長的孵化器,它為中小企業融資難提供了除了銀行貸款、政府投入之外的另一個有效解決途徑,在一定程度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個重要途徑,鼓勵風險投資公司的發展,有利于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短板。我國需要對風險投資公司的發展提供更優惠的政策支援。美國為了鼓勵風險投資公司的發展,在1980年規定對風險投資所得額的60%免稅,對其余的40%徵收半稅,而新加坡幹脆對風險投資最初5年—10年完全免稅,以鼓勵風險投資公司的發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其三,應該清理不合理費用,並實行減免稅政策,減輕中小企業負擔,為中小企業留下更多的發展資金。1994年到2004年十年間,我國770萬家個體戶消失。中小企業短命很大程度上與各種亂收費增加的負擔有關,使得中小企業在微利階段窒息而死。在中小企業面臨資金難題的情況下,減輕其負擔也是一項重要的激勵措施。除此,政府還應該在政府採購方面,給予中小企業更多支援。以美國為例,其法律規定,10萬美元以下的政府採購合同要優先考慮中小企業,並給以價格優惠扶持,這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了強大支援。
    一個充滿活力的中小企業群體,是中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不竭動力。在中小企業面臨資金瓶頸的情況下,政府應該積極作為,通過各種政策措施對中小企業予以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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