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無力也要問責
    2008-06-20    葉建平    來源:經濟參考報
  今年以來,大自然格外“眷顧”我國。先是暴雪摧殘,後是地震襲擊,眼下則是水患肆虐。暴雪地震就不説了,單説眼下的水患,據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公布,洪澇災害已殃及4300萬人,死亡176人。
  各種災害發生後,全國上下戮力同心,軍民壯舉感天動地,人民生命財産確實挽回了許多。中央領導身體力行,各級幹部身先士卒,抗災機器高效運轉,可以説,在“抗”(災)與“搶”(險)上,政府確實交出了一份讓人民滿意的答卷。但是,“防”恐怕得另説。如果我們在“防”的環節上也能夠做得更好的話,比如,把減災防災的要求如同對環保的要求一樣,也列入各級政府的考核體系裏,藉以激發各級政府減災防災的動力,那麼,災害的損失肯定會大為下降,百姓對政府打出的分數肯定還會更高。
  為什麼要這麼説呢?因為在地區性的防災減災事務中,政府的作用不能小看,但目前其積極性不高,現狀值得憂慮。水利部曾&&,在全國639個有防洪任務的城市中,達到國家防洪標準的只有236個,還有63%的城市沒有達標。這些沒達標的城市,恐怕不能全以缺錢、缺物來解釋。
  不難理解,減災防災的投入短時間內是看不到效果的,對於提高城市防洪標準來説更是如此。這對於追求各種花哨政績的一些地方政府來説,實在是賣力不討好的事情,哪有摩天大樓和寬闊馬路來得刺激。但是別忘了,與鉅額災害損失相比,“防”字上的投入簡直就是微不足道的。
  有人會認為,把防災列入政府幹部考核體系,很難有一個標準或者參照係。其實不然。國家為各個城市立下的防洪標準,當地歷史上出現過的地震震級,就完全可以作為當地政府減災防災考核指標的參照係。這裡要解決的,恐怕還是壓力和動力的問題。北京許多交通主幹道年復一年地內澇,就是防澇壓力和動力不足的原因造成的。所以只有把強硬的減災防災指標壓到地方政府的頭上,才能徹底消滅地方政府的“博弈”心理,使其真正擺正執政心態和服務心態。
  國家發改委曾在一份報告中提出,地方政績考核體系應以社會保障率、就業率、家庭財産增長率、生態和環境指標達標率、突發性事件應急反應能力和人口自然增長率等九項指標為主。許多省市據此確定了本地的考核體系,如江蘇省確定了包括經濟發展、科技創新、社會進步、生態文明和民生改善五大類36個指標的考核體系。我們希望,今後在這些指標體系裏,能夠盡快出現“災害預防能力”、“減災防災措施”等指標。同時還要加上:如因防災不力導致重大災害發生,將嚴肅追查政府官員的行政乃至刑事責任!
  在古代,官府在抗災防災上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但是,我們現在不同。我們的政府是一個正在裝備現代意識的政府,也是一個正在由計劃管理走向市場化、法制化管理的政府。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們當然要更注重服務意識和執政能力的提高,也要更注重自己行為標準的提高。其實從某種程度上説,防災也是政府本身的一項基本工作,只是我們一直在忽視罷了。今天,是到了回歸其本位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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