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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陳宇峰撰文指出,地震過後,震區的貸款處理問題進入視線焦點。文章建議&&《個人破産法》,申請個人財産破産。 對於銀行來説,個人破産能在一定程度上確保整個銀行業免受劇烈震蕩帶來的不穩定性。當然,對於個人來説,破産機制也是一種良好的保護和規避風險機制。個人破産和企業一樣,破産並不意味着絕對的自然死亡,而是一種拯救和重生。對於那些誠信,但因市場風險或者自然風險而遭遇財務困境的個人來説,應該給予他們免去負擔、保證生活和重新創業的機會。這樣,不但給予這些人人道主義的支持,而且也會極大地激勵那些敢於冒險的人們創業的積極性。
《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