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力量決定電信重組前景
    2008-05-27    作者:馬紅漫    來源:新京報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改委、財政部24日聯合發布通知,標誌著電信業第四次重組的“路線圖”正式確定(《新京報》5月24日)。從最終公布的方案看,“6合3”的重組內容並沒有超出市場預期,但中國電信行業的競爭格局是否能夠就此厘定,尚存諸多變數。
  回顧歷次電信行業的整合重組,基本目的都是要打破電信市場的壟斷局面,促進市場自發的有效競爭。但“6合3”重組能否真正達到有效市場競爭的目的尚待進一步觀察。整個電信市場的發展前景根本沒有真正確定,而行政管理部門的政策和措施導向取舍,才是決定“贏家”花落誰家的關鍵。中國的電信行業從誕生伊始,雖歷經數次重組,但從未向民營經濟開放準入。因此,整個電信行業,也就是所有國有電信企業的命運一直都掌控在行政調控手中。此次重組大方案確定後,至少還有如下重大問題需要行政力量予以厘清:
  其一,電信行業“鋤強扶弱”的政策導向究竟如何落實。在此次電信行業重組文件中,特別提到要實施所謂“非對稱管制”措施,其含義就是要促進弱勢電信運營商的發展壯大。就目前市場格局看,這一措施的限制發展對象顯然就是行業“老大”中國移 動。然而,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劃,中國電信行業發展的重要目標是“著力培養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電信企業”,業界普遍認為這一目標同樣指向中國移 動。“前者欲貶之,後者欲褒之”。因此,管理部門如何具體平衡電信強勢企業的發展,是一道難以掌控的行政題目。
  其二,重復建設問題的行政容忍度如何。三家擁有全業務的電信公司在經過整合之後,必然會加大弱勢項目的投入。中國移 動必然要做大之前鐵通的固網、電信則要力推CDMA,聯通勢必要加大南方固網業務。由此使得重復建設問題如何合理規制,再度成為監管部門的難題。之前電信網通南北分治之時,就曾經出現過類似的問題:如果不許對方越界發展,勢必只是把大壟斷變為小壟斷;如果允許互相越界競爭,巨大的資源浪費豈不是提高了改革成本?
  其三,3G牌照發放問題。在目前諸多3G移動技術標準中,國産TD-SCDMA肩負振興自主智慧財産權的歷史重任,但無奈市場認可度不佳;而WCDMA網絡則是在全球范圍內應用最廣,存在市場機會最多的網絡。由此,如何平衡國産標準與國際競爭問題,如何平衡三家電信企業的市場利益,主動權依舊掌握在行政調控部門手中。
  綜上,中國電信行業從發展布局到市場競爭盤活,最重要的決定因素並非在當事方本身,而是在于隱于市場之後的行政調控導向與具體落實。由此來觀察電信行業重組後的未來市場前景,只能用“大幕剛剛開啟”來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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