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亟待破解“融資關”
代表委員為中小企業融資開“處方”
    2008-03-07    本報記者:陳聖莉 李佳鵬    來源:經濟參考報

  “在當前銀根緊縮的背景下,如何解決企業的融資問題是最令我們頭疼也是我們最為關心的問題!”最近一段時間記者採訪的多位中小企業家都對如何破解企業融資難題表達了迫切的心情。
  在本次兩會上,這一話題也引起了代表委員們的關注。他們一致認為,“融資關”是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亟待破解的一道難題。代表委員們建議,通過強化商業銀行與擔保機構合作等方式多渠道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瓶頸。

中小企業生存現狀不容樂觀

  民進中央在《關于完善政府支撐服務體係促進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提案中指出,中小企業是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據統計,目前,我國中小企業佔全部企業戶數的99%,佔工業總産值60%左右,實現利稅約40%,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就業人數為勞動力總數的75%。在社會新增就業機會中,中小企業約佔80%。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只有它們發展的好,國民經濟整體才能活躍,縱觀世界主要經濟強國,無一例外中小企業都比較活躍。”全國政協委員、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健林認為,中小企業是富民經濟,中小企業發展成長的成果可以通過工資增長、崗位增加等直接被普通勞動者分享。
  王健林表示,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我國中小企業盡管已有長足發展,但近些年的生存環境仍不容樂觀。目前,我國創業氛圍不夠寬鬆,企業數量偏少。從1994年到2004年,全國工商登記的個體中小企業數不僅沒有增加,還減少了770萬戶。2005年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內資企業總數又比2004年減少30萬戶。以上數據説明,我國中小企業生存環境仍需要下大力氣改善。

融資難成中小企業心頭之痛

  記者採訪發現,中小企業生存現狀堪憂與其所面臨的融資瓶頸問題息息相關。民進中央在提案中就明確指出,融資渠道窄,貸款困難是中小企業亟待突破的瓶頸。這方面在法律上和政策上雖無障礙,但操作上和運作上卻舉步維艱。由于現階段我國資本市場不完善,融資渠道單一,商業銀行貸款仍舊是目前中小企業最重要的外源性融資來源,但資訊不對稱導致良好銀企關係無法建立並且維持。與中小企業發展的融資需求相比,中小企業貸款工作仍然存在較大差距,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貸款佔各項貸款金額目前僅14.7%,中小企業被迫高息吸收民間資金。
  王健林委員認為,各大商業銀行由于風險、成本、利潤等原因基本上不向中小企業貸款,或者貸款比例極低。本應承擔中小企業融資任務的各市商業銀行和信用社,也因為各種原因爭相做大企業的生意,也逐年減少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各地財政部門雖然有少部分小額擔保貸款,但杯水車薪,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宗慶後認為,當前銀根抽緊,對中小企業影響巨大,由于資金鏈斷裂,必然造成中小企業經營困難,甚至關門、倒閉。因此政府有必要進行相關調整,對中小企業不再搞“一刀切”。
  此外,民進中央在提案中還指出,對中小企業的觀念歧視仍然存在;市場準入限制多,政策不平等;政府管理體制不順;社會服務體係遠未建立等,也是造成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發展艱難的原因所在。

打破融資瓶頸建議多管齊下

  對于如何幫助中小企業跨越“融資關”,代表委員們也開出了具體“處方”。宗慶後代表認為,解決中小企業資金來源不足問題,要避免“一刀切”。對那些有市場、有效益、能夠促進就業的中小企業,要給予資金上的支援,通過增加信貸額度等辦法來解決他們的資金來源不足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招商銀行行長馬蔚華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説,應該強化商業銀行與擔保機構合作促進中小企業融資。他解釋説,由于中小企業經營不穩定、資訊不透明等先天劣勢,使銀行對其貸款具有較高風險。而擔保機構的介入,有利于分散風險並促進銀行和中小企業的合作。
  據馬蔚華介紹,1999年,國家經貿委發布《關于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係試點的指導意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係正式啟動。2000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幹政策意見》,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係開始進入制度建設、組建國家信用再擔保機構和完善形成社會化信用體係建設階段。經過七年的發展,現在“一體兩翼”的擔保體係越來越完善,擔保機構也積累了一定經驗。
  “但同時,目前的合作過程中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擔保機構的抗風險能力,擔保機構業務模式和機制建設。因此,有必要以政府為主導給予商業銀行更多的政策傾斜,更好的改善擔保環境,提高擔保機構的經營能力,明晰擔保機構商業模式。”馬蔚華補充説。
  民進中央在提案中説,要力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係建設。政府應當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轉變經營理念,打破片面強調大客戶的陳舊觀念,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提高中小企業融資的成本核算能力,簡化信貸業務流程,完善金融産品創新。
  同時,政府應當對非正規金融加以合理的引導,使其發揮對企業融資的積極作用,對發展路子正社會效應好的地下金融,政府應使其身份合法化。政府要支援發展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規范其業務行為,使其健康發展。政府要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輔導和服務,建立合理的中小企業信用評級體係,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係建設。
  王健林則提議,成立一家全國性政策性的中小企業銀行,承擔支援中小企業的主渠道作用。由于這家銀行服務企業的素質相對較低,風險較高,建議國家給予這家銀行特殊政策支援。一是全國范圍設立網點,給予多設網點的政策支援;二是給予減徵或免征各種稅收的支援;三是嚴格限定這家銀行的服務范圍,必須是資産和銷售額在5000萬元,甚至是1000萬元以下的中小企業,一旦企業規模超出標準,就不準再給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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