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媒體報道,《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報》近日發布了《深圳市公安局2010年度公共服務白皮書》。根據該白皮書,深圳市公安局積極探索保護虛擬財産這一法律盲點,將把網絡虛擬財産保護納入監管範疇,將提供虛擬財産(裝備)丟失、被盜找回服務,全力保障網民虛擬財産的權益。 近年來,隨着我國互聯網的普及和網絡游戲産業的快速發展,游戲賬號密碼、游戲裝備等網上虛擬財産被盜事件時有發生。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統計數據顯示,61%的游戲玩家有過“虛擬財産”被盜的經歷。據騰訊公司統計,該公司高峰時期每天大概有10萬人次反映QQ密碼被盜,還沒包括那些實際被盜而沒有申述的網民。在網絡虛擬財産被盜的背後,已經形成了由“製造計算機病毒——傳播計算機病毒——盜竊網絡賬號——第三方平台銷贓”等多個環節構成的黑客産業鏈。在這種情況下,深圳公安部門及時將網絡虛擬財産納入監管,有利於維護網民的利益,保障虛擬財産的安全,值得我們期待。
目前黑客産業已經氾濫成災,但現實中這種網上盜竊行為受法律追究的卻少之又少。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主要由於目前我國法律對網絡虛擬財産的屬性沒有作出明確規定,虛擬財産在法律保護上還處於真空狀態。現實中除那些涉案金額特別大、影響特別惡劣的案件,網絡中普遍存在竊用他人賬號、密碼等行為,基本處於無人管、不受罰的監管真空狀態。深圳市公安局網警支隊一位民警透露,儘管該單位每天收到10宗左右關於“虛擬財産”失竊的舉報,但“基本沒有立案”。司法實踐中,司法機關面對盜竊、詐騙虛擬財産的刑事犯罪,往往不敢以盜竊罪定性,而只能選取刑法規定的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然而,這一罪責量刑低、標準高,並且不以牟利多少為標準,只以破壞嚴重程度定罪,對於不法分子來講,違法成本實在太低了,尚不足以保護網絡虛擬財産的安全。打擊不力導致“網絡大盜”橫行,給用戶安全帶來嚴重威脅。深圳公安部門將網絡虛擬財産納入監管,是在目前法律對虛擬財産規定不明確的情況下,保護虛擬財産的一種有效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法律規定的不足。 網絡虛擬財産不僅有現實的需要,而且可以通過交易,成為一種現實化的商品,具備一般商品的屬性和商品流動的特性,具備法律的財産屬性。將網上虛擬財産納入法律保護,不僅必要而且可行。因此筆者還希望我國的法律對虛擬財産作出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