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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氣勢洶洶、捲土重來的“三胺奶粉”,“醫務奶粉”算是個“新人”,行事也相當低調。最近,有報道説,在山西太原有奶粉企業通過提供回扣等方式,“買通”部分醫務人員,獲取孕産婦信息,並向孕産婦宣傳、推薦企業産品。媒體給這類奶粉起了個特別有學術意味的名字“醫務奶粉”。 “醫務奶粉”是新名詞,但“醫務奶粉”內幕還真算不上新鮮事——類似的“醫商勾結”早已成藥品銷售的潛規則,“醫務奶粉”事件不過是把藥品換成了奶粉,是對這一潛規則的廣泛運用,假以時日,以我們企業銷售人員和醫生們的創新能力,這樣的業務合作和拓展或許會出現在更多的領域,比如嬰兒奶瓶、尿不濕一類,誕生出“醫務奶瓶”、“醫務尿不濕”等等新生事物。 當然,如果“醫務奶粉”事件能夠被徹底懲治,上述現象或許並不會出現。但是,對於“醫務奶粉”的查處,我們能期待多少? “醫務奶粉”潛伏得並不算深,至少,從舉報者透露的情況來看,在婦幼醫院,這幾乎是公開的秘密。舉報者稱,企業從前年就在太原實施“醫務奶粉”戰略了。舉報者手下,“醫務專員”有20多名,專門負責與醫生拉近關係;與省市縣鄉的産前門診、B超室、産科、兒保科醫護人員建立“良好”關係,並通過她們向孕産婦贈送、推銷奶粉;將産品放在以上科室“優惠”寄賣,或將樣品交由醫護人員向孕産婦免費發放。對如此面廣量大的推廣行動視而不見的有關監管部門,能夠密切跟蹤“醫務奶粉”背後的利益鏈嗎? 就在“醫務奶粉”浮出水面的同時,“三胺奶粉”又捲土重來。“三胺奶粉”今日之洶洶來勢,幾乎已經證明了“醫務奶粉”未來的有驚無險。“三胺奶粉”的復出背後就是查處不力,尤其是對那些涉案官員的懲處,並不能對繼任者産生多大的警示作用。“三鹿事件”曾造成一批官員下馬,但隨後,這批問題官員紛紛東山再起。引咎辭職的國家質檢總局原局長李長江,變身為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專職副組長,河北省農業廳原廳長劉大群則赴邢&市出任市長,既然相關責任人如不倒翁,“三聚氰胺”如何不能再“復出”? 但願“三胺奶粉”的今天不要成為“醫務奶粉”的明天,千萬不要幾番沉浮之後,一切又回歸平靜。那本該深入人心的“顯規則”——法律,卻仍然在許多人的意識之外。山西有關監管人員説,“我們會密切關注醫生借職務之便,向孕産婦推銷奶粉的情況,對於情況屬實的醫院和婦幼保健站,將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事實上,如果真有“醫務奶粉”,這已經不是簡單的“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的問題,而是要根據《母嬰保健法》追究當事者法律責任。《母嬰保健法》是護衛在母嬰身前最後的一道防線,讓那些敢於闖破底線的違法者,受到應有的懲處。 “三胺奶粉”給整個社會造成的傷害尚未癒合,“醫務奶粉”如此大行其道,説到底是執法不力,違法不究。只有讓法律真正成為顯規則,潛規則才能消弭,才能徹底斷絕了“醫務奶粉”銷售渠道,“三胺奶粉”也才不會死灰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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