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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職能部門打的是“保值增值”的口號,但再好的口號也不能否認一個事實,那就是這種做法其實是動用了民眾“私人的奶酪”。眾所周知,社保基金分為公共賬戶和個人賬戶,公共賬戶由單位為個人繳納的社保金構成,而個人賬戶則完全由個人繳納的社保金累積而成。從性質而言,社保個人賬戶基金完全屬於職工個人所有。社保個人賬戶基金用於資本投資,是否也應該徵得基金的主人的同意呢? 有投資就會有風險,更何況資本市場是高風險的投資領域。雖然我國規定了社會基金30%的投資控制線,但從社保基金2008年股票投資虧損6.75%的事實來看,30%的控制線並不足以確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如果投資虧損了怎麼辦?政府能為職工填平這個“窟窿”嗎?如果投資有了贏利,那公眾又如何分享應得的利潤呢? 在證券市場高度發達的美國,在社會保障問題上,政府十分謹慎、異常保守,其社保基金70年來一直不允許入市,這與我國社保基金的積極投資風格形成了鮮明的反差。據悉,美國社保基金70年不入市,主要理由有兩個:一是美國政府認為社保基金安全性最重要,入市有風險,只能購買國債或存入銀行;二是美國民眾認為龐大的聯邦社保基金入市,有悖於市場的自由競爭與公平,甚至會帶來政府對私人經濟的操縱與控制。為此,美國《社會保障法案》規定:聯邦社保基金只能投資於美國政府對其本息均予以擔保的“孽息型有價證券”。聯邦社保基金不僅要由聯邦政府統一集中管理,而且收支節余必須投資於聯邦政府連本帶利“擔保”的證券,所獲利息也要被存入信託基金。這樣,美國政府從法律上杜絕了聯邦社保基金被用於購買股票或進行委託投資、房地産開發乃至其他方面投資的可能。事實上,自從美國社保基金成立以來,由基金購買或持有的所有證券都是由聯邦政府發行的。我們應學習美國的做法,對社保基金入市持謹慎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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