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文化産業需規避産業化陷阱
    2009-09-28    作者:武潔    來源:燕趙晚報

    我國第一部文化産業專項規劃——《文化産業振興規劃》已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向社會公開發布。這是繼鋼鐵、汽車、紡織等十大産業振興規劃後&&的又一個重要的産業振興規劃,標誌着文化産業已經上升為國家的戰略性産業。(9月27日《人民日報》)

    相比看得見、摸得着的GDP,文化的確只能算是一項軟實力。不過,一個民族要想具備起碼的自信,一個國家要想在世界上獲得認同與尊重,僅僅是經濟強大,僅僅是賺錢有術,的確還遠遠不夠。有沒有拿得出手並具備世界影響力的文化,是否擁有令世人欽佩仰慕的文化精神境界,要比GDP數據更有説服力。從這個角度來看,文化産業專項規劃的通過,文化産業上升為國家戰略性産業,無疑充分體現出國家對文化的重視,從相對單一的經濟視角到更多關注文化,這一調整自然值得期待。
    不過,假如認為文化産業振興計劃的提出,便意味着文化事業將迎來春天,文化的繁榮也將指日可待,恐怕還是過早樂觀。文化與經濟之間畢竟有着重大差異,二者的運行邏輯與方式,當然更不可完全同日而語。假如把發展經濟産業的成功辦法依樣畫葫蘆照搬到文化上來,也極有可能鬧出張冠李戴的笑話來。
    尤其是當文化被戴上産業的帽子,被寄予産業化發展的諸多期待時,文化是否會因為産業定位而誤入歧途,倒是需要警惕。不難設想,既然是産業,當然要追求産值,更少不了要拿利潤來説話。當文化不得不背負起産業化的重擔,甚至不得不以獲取利潤的多少來評判成功與否時,恐怕難免要劍走偏鋒,甚至不可避免與文化的本質與內涵背道而馳。在這方面,我們其實並非沒有先例。住房産業化使得房價絕塵而去;教育産業化導致教育費用高漲,教育質量急劇下降。這些行業産業化的誤區與弊端至少不應在文化産業振興中老調重彈。無論如何,假如文化産業的結果是文化高消費,文化貴族化,甚至是普通公眾徹底與文化無緣的話,那麼,無論産值再高,利潤再大,這樣的文化産業其實難言振興。
    作家有錢未必是壞事,文化工作者獲得市場的認同也合乎情理,但是,假如文化完全成為向錢看的産業,偉大的作品也將無從談起。從這個意義上説,真要振興文化産業,或許更應首先從規避産業化陷阱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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