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感倒掉 一些地方消協淪陷
    2009-04-09    胡印斌    來源:中國青年報

    湖北消委會315網站被指借屏蔽投訴信息斂財的消息曝光後,湖北省消委會先是矢口否認。後來在接受央視採訪時,強調會員費收取是“自願”行為。不過,央視調查顯示,以消費者投訴為籌碼與企業交易斂財的,並不僅僅是湖北省消委會一家,安徽、江蘇等諸多地方消協(消委會)均有類似做法。(央視《東方時空》4月7日)

    早些時,看到消協為一家家企業挂上“消費者信得過單位”匾,雖然自己並不怎麼認同,但想到一己之感受畢竟片面,也就無奈地被“代表”了。現在,類似牌匾挂得越來越多,而普通消費者的維權卻並沒有一天天容易起來,消費者的信任早已被維權組織標價出售了。
    這些號稱為消費者服務、標榜價值中立的維權組織紛紛倒下,缺乏辦公經費並不是一個合適的説辭,真正讓這些消協(消委會)倒下的,是其社會責任感的倒掉,而這恰恰是消協賴以發展壯大的關鍵。
    消協的崛起並非是因為消費者天然就信任這個組織,而是因為這個組織一步一步闖出來的結果。其間既有歷史選擇的因素——特定時期産生的特定機構迎合了群眾需要;更有此類組織通過自身努力贏得生存空間的因素,其與企業艱難博弈並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的事件,一樁樁、一件件,都是其崛起歷程中的勳章。
    現在,以往的強力維權組織被利益綁架。以繳納會員費換取正面宣傳並屏蔽負面信息的做法,在很多地方成為通例。而且,尤其齷齪的是,一旦企業不同意不願意,企業將會得到負面宣傳。這樣的淪陷和墮落,無異於有恃無恐的敲詐。
    在利益之間的斡旋往往容易被利益收買。消協本來就應對保持獨立身份的艱難有足夠清醒的認識。其艱難在於斯,其榮譽同樣也在於斯。此種責任感一旦喪失,被收買的就不僅僅是一個個具體的消協、消委會,更有我們這個社會原本就稀缺的社會信用。而重建信用,註定是一件異常艱難的事情。
    對於有些論者提出的中國消費者維權組織“去行政化”的改革路徑,我不以為然。附屬於權力部門的消協或消委會,現在能出現“設租”、“尋租”的腐敗行為,誰能保證它脫鉤成為獨立的社會組織後就不出現?關鍵還在於組織的自我約束。這裡邊,剛性的邊界是法律規定,《消法》明確規定消費者組織“不得以牟利為目的向社會推薦商品和服務”;柔性的邊界是該組織的社會責任感、使命感,一個社會公益性組織,連社會責任、使命都不談了,還有什麼好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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