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下鄉”關鍵是補貼下鄉
    2009-02-20    李富永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農民朋友如果能掏8000多元買彩電,那他的收入一定很高,絕對不是普通的農民。有那麼高的收入,你還好意思讓國家補助你1040元錢?

  從今年2月1日起,“家電下鄉”開始全國推廣,對購買彩電、冰箱(含冰櫃)、手機三大類産品的農民,國家給予銷售價格13%的財政直補。這是國家為了啟動內需開拓農村市場的惠農措施,按理説農民該拍手稱快。
  可最近,在“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官方網站上,卻出現了這樣的奇怪現象:一方面有農民消費者投訴某些“家電下鄉”産品價格過高,同時也有“家電下鄉”經銷商投訴“進價太高,賺不到錢”。這麼好的一項惠農政策,為什麼會出現兩頭不落好的奇怪現象呢?
  根據媒體的報道,原來主要原因是家電下鄉增加了銷售代理環節和售後服務,導致成本上升。原來家電銷售以城市為中心向周邊農村輻射,現在銷售終端延伸到鄉鎮一級,每增加一級就要增加成本。比如,在重慶某個鄉鎮的銷售點,海信某款彩電的限價是1998元,但在縣代理商那裏的供貨價是1900元,還聽説要交4%的稅,也就是説利潤是18.08元。這款彩電還不包括底座,要另外買。還要送貨上門,有些偏遠的農村,光打個摩的就要三四十元錢,所以肯定會賠本。
  出現這種情況,其實也不稀奇,早在預料之中。就是在城裏買家電,送貨上門也有範圍限制,北京就有五環之內的限制,售後服務也一樣。這是成本規律所決定的。現在國家讓商家下鄉,勢必要延長服務距離,增加代理環節,相應的成本就要增加。
  對於政府來説,在這樣的情況下組織“家電下鄉”,就要遵循經濟規律,限價就要限得恰當,讓商家有利可圖、自覺自願;下鄉是否都必須真的將貨物搬到田間地頭,也值得研究。也許農民進城買,然後再享受補貼更省事。
  對於商家來説,現在進農村可能暫時有困難,但長遠來看,農村市場是今後發展的方向,是否划算不能只算眼前的賬。
  對於農民朋友來説,也不要拿城市的來攀比,不能有過高期望。比如,有位農民朋友想買一台37英寸的液晶彩電,結果在下鄉的家電産品買不到。當然買不到,因為國家對享受補助13%的家電産品是有限價範圍規定的,其中彩電是2000元以下的。乍看國家似乎不夠意思,實際上也正常。
  我親自到國美電器店轉了轉,發現37英寸的液晶彩電售價是8000多元,如果沒有範圍限制下鄉賣給農民,國家就要補助13%即1040元。這樣的彩電別説普通的農戶買不起,就連我這個城裏人也不敢奢侈。我前年買的彩電是2400元,幾乎是我一個月的工資。農民朋友如果能掏8000多元買彩電,那他的收入一定很高,絕對不是普通的農民。有那麼高的收入,你還好意思讓國家補助你1040元錢?
  除了家電,享受國家補貼的下鄉産品還有汽車。具體車型是客貨兩用車和小型客車。有的人就對這個範圍限制不滿,認為這不是啟動消費,而是啟動生産。認為小轎車也應該補貼。我想這樣想的“農民”一定不是大多數,你要知道在城市裏,買不起轎車的人家也多的是。如果你到了需要買轎車的程度,你的確不該向國家要補貼了。我懷疑有這樣想法的人,可能壓根就不是農民,而是想借農民的名義買車的人:一輛10萬元的車他能剩1萬3千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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