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高樓變違章建築”豈能一拆了之
    2007-12-28    網友觀點據新華網    來源:經濟參考報

  新聞看點

  據《山西晚報》報道,12月20日,山西霍州市開始對市區一棟剛剛封頂的12層高樓(角樓為14層)進行人工拆除,原因是這座被稱為“霍州第一高”的樓房屬於違章建築。這一行動在當地引起很大轟動。網友熱議,違規建築能夠建起是有關部門的瀆職,應追查責任到底在誰?

  網友觀點

  ●不能一拆了之!要追究相關部門的贖職責任,任何拿黨紀國法和社會財富不當一回事的人都應受到嚴肅查處!損失應該由違章者和瀆職者共同承擔。
  ●違章高樓能夠建起是有關部門的瀆職,而高樓背後是否存在不正當交易,紀檢部門也應當深入調查。
  ●為什麼我國在執法過程中遇到所謂的“特殊人物”,執法部門就不能及時地依法辦事呢?如果他們一開始就依法辦事,就不會出現“高樓剛封頂就拆除”的痛心事情!請嚴格執法,依法辦事!
  ●到封頂了才拆是不是太遲了?蓋樓要斥鉅資,拆樓也需要投入吧,這不也是一種巨大的浪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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