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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深圳市國土房産局獲悉,深圳已清理已批未建地738宗,約2026萬平方米,收回使用權27宗,面積約87萬平方米。此外,據深圳國土部門&&,年內將落實土地閒置費的徵收。(《重慶晨報》11月28日)
説老實話,這條題為《深圳將於年內開徵土地閒置費》的新聞,讓我大吃一驚。8年前頒佈的國土資源部第五號令,就明確規定了閒置土地要徵收土地閒置費,為何漫長幾年後,才開始徵收呢? 為依法處理和充分利用閒置土地,切實保護耕地,1999年4月28日發布並施行的國土資源部第五號令《閒置土地處置辦法》第四條規定: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1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閒置費。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産開發的閒置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 可見,開徵土地閒置費,主管部門早已白紙黑字加以明確,可為何到現在才想到開徵呢?報道稱,今年5月15日,深圳市&&《深圳市閒置土地處置工作方案》,不久後就制定了《深圳市土地閒置費徵收管理辦法》。本月8日,深圳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深圳市土地閒置費徵收管理辦法》,明確了深圳市閒置費的徵收標準及程序——這樣的管理效率,的確讓人看不懂了。 近幾年,各地房價飛漲讓百姓“望房興嘆”,這和一些房産開發商囤積土地和捂盤惜售等有着極為密切的“瓜葛”,而其中,有關部門對閒置囤積土地行為的姑息遷就,無疑是“罪責”難逃。具體到開徵土地閒置費這一管理手段,其實在很多地方,都是“千呼百喚才出來”,這可樂壞了那些房地産大佬,房價飛漲,咱晚一天開盤,就多無數利潤,何樂而不為呢?或許,我們也就不難理解,為何國家調控房地産的措施年年&&卻收效甚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