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秸稈放倒證”到“燈籠費”
    2007-10-31    張國舉    來源:三秦都市報
  10月30日媒體上有兩則消息十分荒唐。其一:《法制日報》報道説,今年秋收前,河北省成安縣漳河店鎮朱莊村年逾70歲的張振嶺老漢一直在發愁,到底能不能收自家地裏的玉米。原因是今年9月24日,由於張老漢以先割倒的方式收玉米時沒有縣裏發的《秸稈放倒證》,就遭到鎮政府負責“秸稈還田和禁燒”工作人員的打罵。當地派出所到場後以“雙方沒有受傷”為由未作處理。
  其二:《江南都市報》報道説,在宜豐從事酒業經銷的劉老闆每年都會給當地酒店配送數十隻宣傳燈籠,“而每年的‘燈籠費’都令我頭痛不已,好不容易辛辛苦苦賺來的一點錢就用來交這種費用了!”按照宜豐縣城管局現行的收費標準,一隻燈籠挂在酒店門口一天就要收費1元錢,一年就是365元錢,照此計算,僅在挂燈籠上,劉老闆每年就要花費好幾萬元。
  近年來,國家越來越重視民生問題,日前剛剛結束了十七大更為中國民生發展描繪了一個美好的藍圖,以人為本,人性化成為民生“福蔭”的代名詞。令人悲嘆的是,不和諧的事情仍然時有發生,比如30日當天媒體就傳出這兩條驚人相似的事情。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有關部委為了保護土地生態環境,&&了禁燒秸稈的規定,提倡和引導農民採用秸稈還田的科學做法。而成安縣卻把此當成了大行“拳威”的由頭,該縣秸稈還田和禁燒指揮部統一印製了《秸稈放倒證》,並要求農民做到當天放倒,當天清運。否則,按影響農機統一作業論處。既然是辦證,自然免不了要讓農民交錢(起碼是工本費),那麼多戶農民,得多少錢?筆者無從得知。
  再説莫名其炒的“燈籠費”。何謂“燈籠費”?想必,如果不是看新聞,許多人都無從知曉,只有在看了報道後才會恍然大悟——“噢,原來‘燈籠費’就是要向門前挂燈籠的商家收費啊!”説來真是令人止不住發笑。但是笑歸笑,我們還真的不得不思索這樣一個問題,即農民放倒秸稈與商家在門前挂燈籠何錯之有?他們究竟礙着政府部門什麼事兒了?有些政府部門怎麼有點權限、管點地盤就非要沒事找事想點法子向百姓收點“散碎銀子”,如果敲不成竹杠就給他們點顏色看看。這些究竟是憑什麼?有什麼依據?難道僅僅是因為你手中有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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