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是否成功應問問老百姓
    2007-10-18    作者:馮海寧    來源:燕趙都市報

  建設部部長汪光燾日前&&,中國的住房和房地産制度改革是“很成功的改革”,特別是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時。不過汪光燾也&&,住房分配上還需要研究更加照顧公平的問題。(10月17日《新京報》)

  汪部長之所以認為房改很成功,是基於以下幾點:房改給老百姓帶來了大量的資産;解決住房的速度很快;人均住房面積大為提升等。具體説,就是老百姓是房子的真正主人了,居住舒適度提高了……
  但是否是“很成功的改革”呢?筆者認為不能過早下結論。中國房改始於1998年,其核心是“取消福利分房、實現居民住宅貨幣化、私有化”,其初衷是建立以經濟適用住房為核心的多層次住房供應體系。也就是説,房改是圍繞公正、公平、合理、保障這些宗旨展開的。現在就連汪光燾也承認,住房分配上還需要研究更加照顧公平的問題,這説明“公平”這一要義貫徹還不到位,那麼也就談不上“很成功”。
  筆者認為,現在還不是談房改很成功的時候,用“初步成功”或者“基本成功”這些説法評價中國房改更容易讓民眾信服。這大致表現在幾個方面。
  首先,10年房改走了不少彎路。最大的彎路是過度市場化,這一點汪光燾也曾深有感觸:從國外經驗和我國10多年的探索來看,僅靠市場機制無法解決住房領域的公平問題。過度市場化的結果是住房市場兩極分化,少數人擁有多套住房,而多數人買不起商品房或者住不上保障房。一直處於糾偏過程中的房改怎麼算得上是很成功呢?
  其次,房地産調控一波三折。如果説房改很成功的話,就不存在“國八條”、“國六條”等這些猛藥來療傷。值得關注的是,房地産政策&&了一籮筐,但反映在市場和地方卻很不明顯。就拿穩定房價來説,至今收效甚微。這其中的原因,既有宏觀調控前認識不清,又有調控不當和落實缺乏監督的原因。房地産調控一波三折,就必然消耗國家資源和居民成本。
  第三,相關法律法規還待完善。比如民眾齊聲呼喚的《住宅法》,從1983年研究至今,依然沒有下文。這與法律完善的其他國家相比,還有很大的距離。而法律法規的完善是房改成功的一大保證,也是房改成功的標誌之一。
  因此,我們不能簡單的因為房改給百姓帶來大量資産、人均住房面積大為提升等現象,就認為房改很成功。其實,就拿房改給百姓帶來大量資産來説,就存在疑問:給具體哪部分百姓帶來大量資産?百姓的資産增量是否公平合理?再比如,人均住房面積大為提升,並不等於人人住房面積提升。因而房改中的成績還需辨證看待。況且,房改成功的程度還應問問老百姓。
  應該説,中國房改的大方向是成功的,1998年房改時就明確用經濟適用房來保障絕大多數人的住房,在經歷了過度市場化的陣痛之後,現在又回歸以廉租住房為重點的多層次住房保障。這一明顯的變化始於今年8月&&的《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這一意見被喻為“二度房改”。可見,判斷房改是否成功,一個重要的標準是社會底層人群的住房是否得到徹底改善。
  筆者以為,用“中國房改駛入快車道”來總結這10年比較客觀,這至少有三大益處:一是,利於我們理性總結過去並展望未來;二是,利於我們戒驕戒躁,中央房改成功並不等於所有地方房改都成功;三是,利於我們清晰認識房改,因為改革是不斷深化的過程,永無止境。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