剎住“幹部超生”這股歪風
    2007-09-28    四川 文仕全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最近,中組部、人口計生委、監察部等十一部門聯合發出通知,通知提出,要將遵守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作為提拔任用幹部的一項基本要求(中新社電稿)。

  “幹部超生不得任用”這一規定傳達出的一個重要信息:遵守計生政策應成提拔任用幹部的一個必要條件。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進一步規定,實行計劃生育是中國的基本國策,“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既然自覺遵紀守法是黨員、幹部的一項重要社會責任,那麼,黨員、幹部就應當帶頭模範遵守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幹部超生不得任用”這一規定切中時弊,很有針對性。時下,超生隊伍中不乏名人和富人,也有不少是黨員和幹部,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在群眾中影響很壞。
  “幹部超生不得任用”這一規定對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超生不僅僅有棒喝作用,它的利害關係更在於動真格。從而對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超生具有很大的遏止力。現在要做的就是各有關部門盡快建立舉報審查制度,切實執行此規定,剎住“幹部超生”這股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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