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據報道,國家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的受賄全部來自醫藥企業的直接行賄。國家藥監局掌握着藥品註冊、審批的大權,而醫藥企業在“降價令”的“指揮”下,為了生存和謀利,不得不更換列入降價目錄的藥品名,換個商品名重新註冊。於是乎,發改委一次次揮舞降價大旗,藥品一次次更換“馬甲”。
有人説,藥品降價沒有人受益。此話只説對了一半,普通百姓沒有受益,國家沒有受益,可能連藥品生産企業、醫院、醫藥經銷商也沒受益,但有些有權力的人受益了,他們從中獲得了巨大好處,成了最大受益者。由於這個財富來源的不正當,他們同時也成了受害者。
其實,降價本身並沒有錯,錯的只是相關工作未跟上,沒有堵住藥品虛假註冊的漏洞。更主要地是放鬆了對監管部門的監管,沒有堵死權力尋租的空間,讓權力變成了謀利工具。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