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醫保卡取現漏洞
    2007-04-26    作者:劉顯東    來源:晶報
  前不久,深圳有藥店幫醫保卡用戶先買藥,再把藥品退回藥房兌現醫保卡內現金,受到相關部門查處。
  這一現象其實並非深圳獨有。最近有報道説,在長春市的許多醫院、公共場所和居民小區內,“醫保卡換現金”的小廣告隨處可見。據了解,在當地,只要拿100元錢的藥品就可以換到70元左右現金。
  醫保卡功能的扭曲,當然可以説與部分市民覺悟不高、個別藥店惟利是圖有關。不過,醫保卡遭遇的這一問題,還不能從病人、藥店的道德品行去找原因。在筆者看來,先有醫保卡的設計漏洞,才有鑽漏洞的藥店和患者。
  在現有的醫保卡設計中,每個月會有一筆錢存進我們的醫保卡,這筆錢來源於我們醫保費中的一部分,設計的意圖是供人們在看門診和買藥的時候靈活方便地使用。為了避免人們把這點錢取出去,這卡上的錢不能直接取現,而只能用於買藥和門診。
  但是,人們很快就會發現,這累積在醫保卡上的錢不用白不用,如果真等到自己得了比較大的疾病,需要住院了,這醫保卡上的錢也就會用掉,然後才會有另外的保險報銷。這一制度設計的結果是,只要人們有一點私心,就會盡量用掉卡上的“積蓄”,反正等到大病來臨也有報銷,為什麼不提前用掉卡上的錢呢?於是,人們要麼在平時就多買藥,不管自己是否用得上,説得好聽是未雨綢繆,説得不好就是濫用醫藥資源、濫用醫保資源,也可能造成藥物濫用等方面的社會問題。
  而一些心思更加活絡的人可能就要把醫保卡上的錢用來購買一些保健品。一些藥店為了做生意,也投其所好,通過做假賬,把非醫保目錄的藥品,甚至日用品賣給醫保卡客戶。而讓醫保卡客戶直接買藥品再退回的情況,就等於是明目張膽地套取醫保卡內的現金。
  這一問題可以説自從社會醫療保險實施以來就出現了,雖然也可能通過檢查發現一些問題,但藥店同客戶之間的這種交易,兩廂情願,是很難調查取證的。而且,即使出現這類情況,也往往難以追究醫保卡用戶,因為這如何使用卡上的累積金,也沒有清晰的規定和懲罰性條款。既然沒有禁止,那麼,用戶想辦法用掉卡上的錢,追究也就缺乏依據了。
  要克服醫保卡設計上的這一漏洞,首先要重新定位社會醫療保險的功能,究竟是保障市民抵禦大病重病的經濟風險呢,還是保障最一般的疾病花費?也許,在過去保險知識貧乏、保險意識淡薄、甚至人們對保險存在很多誤解的時期,原來的設計體現了一種合乎人性的安排。到現在,人們的保障意識更明確,商業保險也非常廣泛地滲透到生活中的情況下,相信更多的人希望我們的醫療保障集中在重大疾病上。那麼,我們就可以考慮不要給醫保卡存現金,把這部分資金節省下來,為重大疾病提供更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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