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救人後收費”還要配套措施
    2007-04-09    河北 許貴元    來源:經濟參考報

  “對需急診搶救的患者要堅持先搶救、後繳費原則,堅決杜絕見死不救等違規違法行為。對需急診搶救的患者要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這是衞生部副部長馬曉偉在日前召開的2007年醫院管理年暨全國醫政工作會議上強調的問題。(據《新華網》)

  當前,醫患關係並不十分融洽和和諧。群眾看病貴、看病難已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一大民生問題。因為絕大多數醫院都把“先收費、後看病”,當成了“雷打不動、天經地義”的慣例和管理模式,所以,一般對急診搶救患者都是先繳和繳足費用,然後再進行醫治。
  醫療改革關係國計民生。衞生部強調:“對需急診搶救的患者要堅持先搶救、後繳費原則,堅決杜絕見死不救等違規違法行為”。是彰顯“以人為本”的理念,也是實行“人性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和硬性措施,對改進醫患關係,打造平安醫院,創造和諧就醫環境,推進醫療制度改革,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政治意義。
  但是,現實中,我們也不能否認,醫院急救欠費問題確實比較嚴重,這個問題不解決,“先救人後收費”能否切實做到就很難説,所以,衞生部的規定還要有配套的措施,應該通過政策渠道尋求解決的辦法和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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