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農村成了食品“消廢市場”
    2008-03-17    本報記者:張麗娜    來源:經濟參考報

  商品種類偏少、沒有生産日期、假冒偽劣商品充斥……記者在內蒙古的一些農村集市上發現,一些不法商販利用鄉村偏遠的地理條件和落後的經濟環境推銷劣質食品,這些地方所售的商品食品安全狀況令人擔憂,原本落後的農村市場面臨更大的威脅。

農民食品安全隱憂多

  不久前,記者陪同母親在內蒙古巴林左旗林東鎮的集貿市場上購買食品,十里八鄉的農牧民都趕了過來。在一個賣肉的攤點前,只見正在割肉的店主渾身沾滿黑糊糊的油漬,肉案子就露天擺在灰塵四起的街道中間。
  集市上各種貨品都擺了出來,尤其是小食品居多。這些食品毫無遮攔地擺放在塵土飛揚的馬路邊。在一個食品小攤前記者看到,一種標為南方廠家生産的兒童食品既沒有註冊商標又沒有生産日期;一種標着“噴噴香”的小食品既無食品安全認證標誌,也沒有生産日期。像這樣的小食品在集市上隨處可見,攤主以價格低廉來吸引農村消費者。
  一位正在給孩子買零食的老人告訴記者,家裏的大人都外出打工了,由於經濟不寬裕,只能貪圖便宜購買劣質食品來哄孩子。“只要能吃就行,誰管乾淨不乾淨啊。”
  據當地食品衞生部門反映,這些食品基本都加入了色素、防腐劑、甜味劑等添加劑;甜蜜素、菌落數、大腸菌群、過氧化值等指標大量超標……
  記者採訪中了解到,銷售在農村的很多食品不僅質量不可靠,價位也不低,稍微上點規模的超市,食品的價格都要比大城市超市裏的物價偏高。據一些商家反映,由於遠離商品生産地,商品運輸費用普遍偏高;分散、小規模的經營實體形不成規模優勢。小商店、小賣鋪,一次進貨的數量較少,獲得供應商的折扣就少得多,所以貨物進價要高得多。

劣質食品緣何有可乘之機

  劣質食品在農村為什麼擁有市場?
  由於農牧區消費能力薄弱,利潤微薄,一些大型、正規、集團型超市無意進駐,農牧區流通領域經銷食品的經營主體主要變為集貿市場、個體副食品商店等。城市裏眾多的商業實體,彼此間日趨激烈的競爭,使得商家爭着“物美價廉”。而在農牧區,商業網點零散分佈,在一定地域往往獨樹一幟,為其局部壟斷經營營造了有利條件。有的農牧民反映説:“商店少,所以沒有挑選的餘地。”
  當然,最為重要的還與農民的消費觀唸有關。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牧民蘇和説,他買東西從來不看什麼商品的商標、廠名、廠址,甚至生産日期,只要便宜就行。“啥真的假的不要緊,能吃就行……”蘇和的這句話,代表了相當一部分農牧民朋友的消費心態。
  近年來,隨着農村經濟的發展,廣大農牧民的整體消費水平有了些提高,但仍有相當一部分農牧民的消費水平還是偏低的。在他們的消費觀念中,“便宜”還是首先考慮的問題,這就為低價劣質商品提供了生存的溫床。對於什麼是“三無”産品、如何識別,絕大多數農民都説不出個子丑寅卯。有的説:“發黴的、長毛的、腐爛的就是壞的,不能再吃,其他情況沒有什麼問題。”
  農村市場更多的是熟人經濟,村子裏開的小雜貨店,其顧客群也多是本村人,一些農牧民由於法律意識淡薄,即使發現了食品的質量問題,也很少有投訴的。“我們和商店老闆‘低頭不見抬頭見’,只要吃了死不了人,有點小毛病的食品,也就吃個‘啞巴虧’算了。”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農民江鳳英説。
  此外,還與基層的監管部門監管缺位有管。巴林左旗的一個工商所工作人員説,單位只有10幾個人,要管理10多個鄉鎮,根本管不過來,而且工商所除了監管市場外還要履行其他職能。

繃緊農村食品監管這根弦

  早在2003年,中國消費者協會就對農村消費進行過問卷調查,結果顯示,食品已經成為繼種子和農藥之後排位第三的“農村消費者最不放心”的産品。如今在城市裏,假冒偽劣産品可以説是人人喊打,但是在不少農村地區,形成了新的食品安全的盲區。
  內蒙古一些基層食品衞生部門工作人員反映,當前農村市場監管有一定的難度。內蒙古食品衞生監督管理局食品處處長彭萬珍説:“行政管理部門由於利益、人員、交通、效益等因素,習慣於把食品安全監管的重點放在市區,對於農村市場則疏於管理或少有管理,監管方面經常出現空白和盲區,日常監管難於真正到位,使農村食品市場監管缺乏長期性和經常性,難以形成高壓態勢。”
  他還分析認為,在農村查處案件取證時也往往因為沒有憑證和充足的證據而作罷,使制售假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得不到發現和應有的懲罰。各職能部門的監管能力也非常有限,工作職能分工又不明確,而且在農村中開展打擊假冒偽劣食品的宣傳活動,還要考慮到農民的接受能力以及實際購買食品的承受能力,這些因素都制約着農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健康發展。
  消除農村地區特別是偏遠山區的貧困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針對目前農村食品安全存在的問題,基層食品衞生部門管理人員建議,加強農村食品市場安全監管,首先要重宣傳。利用宣傳單、標語、舉辦假冒商品展覽等載體,定期公布食品信息動態,引導農民群眾改變不良習慣和心理,科學消費、健康生活。特別應重視對留守老人、兒童的教育引導,提高農民辨別食品好壞、優劣的能力,力求讓他們做到不幹不凈的不買、假冒偽劣的不買、來路不明的不買。 
  還須給農民提供依法維權的渠道,在廣大鄉村建立基層消費者維權組織,給權益受到侵害的農民消費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構築農村食品安全監督網,使之真正成為農村食品安全的“前哨”。設立農村食品安全監督協管員,構建社會舉報網絡,建立起在農民身邊不走的食品安全監督隊伍。
  此外,還要規範流通領域經營秩序。要積極倡導市場主渠道銷售和規模經營的理念,引導和扶持大型食品加工企業,正規的食品超市在農村開辦的連鎖店,從源頭上切斷不合格食品流入農村市場。而更關鍵之處則在於,當地政府要致力於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提高農牧民的購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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