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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過後,中國股市再度經歷了新一輪暴跌考驗,直接誘因來自於繼中國平安之後浦發銀行等公司再融資的消息。上市公司頻頻“獅子大開口”,無休止的圈錢熱潮給脆弱不堪的股市生態帶來巨大衝擊,被視為“牛熊分水嶺”的年線再度洞穿。 中國平安、浦發銀行可能是引發蝴蝶效應的第一隻、第二隻蝴蝶,不過這樣的蝴蝶不是一兩隻,而是一群,蝴蝶的翅膀已經成為弱市不能承受之重。
上市公司扎堆圈錢
根據Wind資訊統計,2008年1月21日至2月20日,短短一個月內共有23家上市公司密集&&再融資方案,涉及資金2043億元。另有統計顯示,今年以來共有44家上市公司提出再融資預案,融資額達2599.28億元。毫無例外,權重股的鉅額再融資計劃都引發了股價暴跌,甚至帶動整個市場的下跌。 統計顯示,23家&&再融資方案的上市公司中,發布增發預案的共計16家,擬募集資金1557.3億元,除去中國平安1600億元的鉅額融資外,規模較大的還有:招商地産擬融資80億元,ST泰格擬融資63億元,山西焦化擬融資30億元,ST源發擬融資26.6億元。同時,南山鋁業和柳工擬採用可轉債發行的方式,分別從市場募集28億元和8億元。 除此之外,近期傳出再融資計劃的還有浦發銀行400億元,中石化300億元……預計還會有更多的上市公司競相效尤。 若以2599.28億元的融資額來計算,44家公布預案的公司平均每家融資額為58億元。而2007年已實施再融資的190家上市公司融資總額也只是3940多億元,平均每家公司融資額為21億元。 中信建投策略分析師吳春龍&&,A股市場之所以出現大量的“天量”融資案有兩方面原因:一是目前A股的估值較高,誘發上市公司融資衝動;二是大市值公司不斷登陸A股,客觀上也帶來了鉅額的投資項目。 不僅如此,分析人士還指出,在當前的宏觀調控壓力下,不少上市公司被卡住了資金的脖子,於是它們不約而同地衝向那個最容易逃生、也最廉價的“出口”——股市。
再融資成為吞食資金的黑洞
實際上,上市公司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在股市上進行再融資本無可厚非。從A股這些年的發展看,很多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後,都通過增發等方式順利地進行了再融資,投資項目也給股民帶來了可觀回報。然而,再融資怎麼融、融多少,這裡面不僅有利益的問題,更有一個“度”的問題。 上市公司再融資有許多種方式,除公開增發外,還有配股、定向增發、可轉債等等。從市場反應看,再融資形式中“公開增發”最不受歡迎,因為一則公開增發融資額巨大、增發價高,對市場抽血明顯;二是它全部採用現金且絕大部分要小股東承擔,大股東很少承諾參與增發;三則增發價高,與定向增發按董事會公告日股價為基準不同的是,公開增發按招股書刊登日股價為基準,後者定價要比前者高得多。 專家指出,上市公司鉅額再融資方案引發投資者“用腳投票”的現象並不意外。其中最主要的理由是,上市公司在再融資中忽視了中小投資者的基本利益。以中國平安為例,其再融資計劃遭受廣大投資者反對的原因,主要在於該公司的再融資計劃披露完全不符合正常程序。按常理,公司再融資前,須向股東匯報投資項目和獲利回報預期。但中國平安卻對融資資金的用途一直諱莫如深。 對投資者而言,一方面上市公司要圈走上千億元;另一方面居然無法獲知投資資金的用途,更遑論基本的融資項目盈利分析和評估了。如此模糊的融資信息加上天價融資規模,無怪乎市場要判定其是“惡意圈錢”了。正是有了中國平安鉅額再融資的行為在先,才導致投資者對其他上市公司的鉅額融資行為更加抵觸,浦發銀行股票在這樣的市場氛圍下被拋售實屬正常。 更為重要的是,2008年將有近3萬億元市值的“大小非”解凍,這對於目前總體規模不過9萬億元的A股市場而言,可能意味着資金與籌碼間的平衡將被打破。雖然近期管理層及時為基金申購重新開閘,被市場視為積極的政策信號,但基金開閘放水更多的只能作為一種信號,例如已經獲准的4隻股票型基金,只能為市場提供約400億元的資金。而浦發一家的增發額度就達到400億元。至於平安的1600億元,將吞掉16個尚未獲批的新基金規模。按照這樣的血盆大口,中國股市何愁有多少錢不被抽完。 上市公司的圈錢行為一直都是中國股市的惡習,而股市則成了“唐僧肉”,股民成了公司的“提款機”。值得注意的是,全流通之後上市公司股東之間矛盾也不會馬上消失,因為介入成本的高度不一致,對於公司各種行為的看法將出現衝突。所以,再融資行為不僅將成為吞食資金的黑洞,而且也會因為股本的擴容使得每股收益並不隨凈利潤的增長而同步增長,從而降低其估值預期,這也會使得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容易受到傷害。
“惡性圈錢”行為應當叫停
當下再融資風潮的盛行,反映了上市公司對資本市場游戲規則的藐視。鉅額融資背後是上市公司關於資金用途的模糊解釋以及募集後低效率、甚至是不負責任的使用,尋找廉價的資金以後,並未能對股東真正負責,創造合理的價值。 相關專家指出,金融股的“融資門”從另一個側面提醒我們,股權分置改革並非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並不能化解大小股東的矛盾和高管與股東的利益衝突,法治環境的建設依然任重道遠,保護中小股東利益不是僅有願望就可以的,必須有相應的保障措施,再融資的管理條例必須盡快&&。 在美國證券市場,上市公司掛牌交易後要等18年後才有資格進行再融資,甚至有“只有投資者持有該公司股票的投資回報大於其投入的資金,才有資格進行再融資”這樣的規定。而我國的再融資規定過於寬鬆,這一點毋庸置疑。 遏制圈錢衝動的惟一辦法就是制度。監管部門當務之急就是要對“惡性圈錢”行為立即叫停。長久之計是,對上市公司再融資在制度層面上做更詳細的規定,除了對融資比例的限制外,還應當對再融資的具體用途、時間間隔等方面進行限制。同時,還必須要設置一些苛刻的條件,比如上一次融資的使用效率,高管在再融資中的責任,特別是投資低於同期銀行利息要負重要責任。 這樣,通過制度規定來規範上市公司再融資行為,在充分考慮上市公司融資需求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達到融資者和投資者“雙贏”的效果。 而對投資者來説,也大可不必對上市公司的再融資計劃“談虎色變”,也要看看再融資項目對公司發展的實際意義,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也應該盡量支持好項目的再融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