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市將試點出口收入存放境外
    2010-08-30    作者:劉錚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稱“外匯局”)發布通知,決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北京、廣東(含深圳)、山東(含青島)、江蘇四個省(市)開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試點,試點期限為一年。
  外匯局稱,試點地區有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意願且符合規定條件的境內企業,均可申請並在獲批後開展試點。根據通知,試點期間,各試點地區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外匯管理部核定的參與試點企業總量不超過10家。
  外匯局分析指出,這一政策可豐富國際收支調節手段,提高境內企業資金使用效率,促進貿易便利化。

  相關稿件
阿拉伯國家石油出口收入逾7萬億美元 2009-06-16
俄能源巨頭今年天然氣出口收入將猛增[圖] 2008-06-24
伊朗上半財年能源出口收入增1.1% 2007-10-30
國際咖啡價格回升 拉美出口收入增加 2006-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