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資本進入能源領域有“三難”
    2010-05-14    作者:李雁爭    來源:上海證券報

    《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石油天然氣建設。對此,業內人士在接受上海證券報採訪時&&,對民間資本來説,這是一大利好。但目前來看,民間資本進入能源領域還有三大困難。
    最大的困難莫過於當前已幾乎沒有可供分配給民間資本的區塊。雖然《意見》明確提出,“支持民間資本進入油氣勘探開發領域。”但有業內人士&&,“國內可供勘探開發的區塊早在十年前就被登記完了,別説是民間資本,就算是其他國有企業想涉足油氣勘探開發,也難以插進腳來。”
    以中信集團為例,石油業務早就被明確為公司的主業,公司也曾勘探過大港油田等區塊,但是有的區塊沒有出油,有的區塊難以開採,最終多數無功而返。
    業內人士&&,“不能説陸上已經完全沒有區塊了,但是還沒有被登記的區塊更難開發,有經濟價值的很難找。”在陸上石油資源愈發緊張的同時,海上石油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因此,民營資本想進入海上石油勘探會更難。
    作為海上石油開發的先驅,中國海上石油集團擁有大部分海上區塊的開發權;雖然中石油和中石化近年來也認識到了海上石油的潛力,但是兩大巨頭得到批復的海上區塊加起來也不及中海油的五分之一。有業內人士認為,“兩大巨頭‘下海’都這麼難,何況是民營公司。”
    民間資本進入能源領域的第二個困難在於沒有切入點。《意見》提出,支持民間資本“與國有石油企業合作開展油氣勘探開發。”但是對於國內的區塊,國有企業一不缺技術、二不缺資金,沒有動力和民營企業合作。而對於國際區塊,為了得到所在國政府更多支持,國有企業也更願意和當地能源公司合作,民營公司沒有優勢。
    民間資本進入能源領域的第三個困難在於沒有定價權和議價權。《意見》明確,“支持民間資本參股建設原油、天然氣、成品油的儲運和管道輸送設施及網絡。”對此,有關專家分析説,以天然氣的儲存裝置為例,建設一個天然氣儲氣罐需要一次性投資大量資金,但由於沒有國內區塊的勘探開發權,儲氣裝置建成後,民營企業將不得不向國有企業採購天然氣。在壟斷的市場格局下,民營企業幾乎沒有議價權。
    而對於用戶,由於天然氣價格屬於政府定價的商品,民營企業不能擅自通過提價轉嫁成本。因此,夾在國有企業和用戶之間的民營儲氣企業,很多時候處於非常尷尬的境地。
    不過可喜的是,在有關部門的重視下,包括天然氣在內的資源價格改革有望提速,民間資本參與石油天然氣建設的“天花板”即將松動。
    業內人士&&,如果以上三大困難能夠逐步解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石油天然氣建設”將真正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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