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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國經濟調結構、擴內需的任務依然繁重,專家&&,在稅制方面,要達到淘汰落後産能、優化結構的目的,需要充分利用資源稅、環境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區別對待措施,有減有增。同時,要注重個人所得稅的調節功能,有效提高居民的平均消費水平。 從優化投資結構,拉動民間投資的角度看,我國的稅收優惠力度還有上升空間。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的專家認為,目前增值稅、營業稅起徵點的規定只適用於個人,達不到起徵點的小企業不能享受,這是不盡合理的。小企業可以擴大就業,繁榮市場,然而其本身抗風險能力弱,經營缺乏穩定性,有必要在稅收政策上給予適當照顧。加之小企業稅源分散,情況複雜,管理難度大,稅收徵收成本高,國際上通常對經營規模小的納稅人放棄徵稅。此外,現行起徵點標準仍然有些偏低,可以考慮適當提高,並可以考慮將規定起徵點改為規定免徵額。
(據《中國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