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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範圍,其中包括交通等基礎設施領域。記者採訪獲悉,儘管政策鼓勵信號顯著,但該領域對於民資的吸引力有多大還有待觀察。有關專家認為,影響民間資本投資意願的關鍵在於是否有後續政策&&。
業內人士指出,交通運輸等基礎設施領域的市場化程度普遍較低,市場准入門檻、業務領域的許可以及産品和服務的定價權,基本都屬於民營資本自身所不能控制的範疇。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交通行業民企高層對記者&&,相關的鼓勵政策以前也提過,但行業“政企不分”的問題始終存在,行業回報率也在逐年降低,“長期如此,我們可能會選擇退出。”他説。
有資深交通運輸行業分析師告訴記者,具體細分行業中,航空領域的航班設立、航線開拓、未來經營範圍的許可、以及航空安全等,都受民航總局管理,民營資本沒有任何決定權,這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響行業的回報率。而港口建設的投資門檻很高,主要是政府在投資,民營資本很少,或者主要處於參股地位,就算有民資有實力投資一些小碼頭,也因為缺乏規模效應而很難盈利。
此外,公路的市場化程度相對較高,但隨着公路里程數量的增多,分流效應明顯;並且新建公路多處於經濟不發達地區,好的項目比較少,整個公路行業的投資回報率正在降低,對民間資本的吸引力已經大不如前。因此,儘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鼓勵民間投資進入交通等基礎設施領域,但如果缺乏相應的落實政策,相關行業的體制及投融資問題不進行調整,則很難取得預期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