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外匯兌換特許業務擴大試點
    2009-11-13    作者:田俊榮    來源:人民日報
    在香港的街頭巷尾,能看到許多挂着“找換店”招牌的小店,專門經營貨幣兌換。如今,類似這樣的“找換店”也將在內地逐步增多。國家外匯管理局11日宣布,將進一步擴大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
  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是指境內非金融類一般工商企業,經外匯局批准,在試點地區提供面向境內外個人的外匯換人民幣、人民幣買外匯的雙向兌換服務。2008年8月20日,外匯局批准北京、上海各選擇一家特許機構進行個人本外幣兌換業務試點,取得預期效果,各界反響良好。
  此次擴大試點的內容包括:將試點範圍擴大到包括北京、上海在內的13個省市自治區和4個計劃單列市;增加特許經營機構數量,鼓勵特許經營機構在試點地區內跨地區設置分支機構連鎖經營;簡化兌換手續,對於單筆500美元以下的小額兌換業務,允許經營機構先辦業務,事後在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補錄;兼顧合規性和便利性,明確細化對特許經營機構的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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