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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這是從2008年4月銀監會發布的規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通知之後的最新調整。今後,銀行不得將理財産品的資金投資於境內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股票、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以及未上市企業股權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份。但是對於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高資産凈值客戶,商業銀行可以通過私人銀行服務滿足其投資需求。 “很明顯,這是監管部門對私人銀行業務的扶植,對於高凈值客戶,我們推斷他們有一定的實業和資本市場投資經驗,故對這類人群在銀行的投資範圍沒有做出限制。”招行私人銀行中心副總經理張印君&&。“目前,這項業務在內地也是一個窗口期,監管的大方向是允許私人銀行進行一定的創新。” 私人銀行進入內地時間非常短暫,而由於銀監會並沒有相關政策或規則對其規範,故私人銀行業務一直處於灰色地帶。“此次細則區分了有投資經驗和沒有投資經驗的客戶,同時將私人銀行排除在限制投資股票、基金和PE等産品之外,説明了監管部門對私人銀行的重視。”
法國興業私人銀行(亞太區)大中華區負責人、董事總經理李曉雲認為。 業內人士猜測,基於2007年至今銀行理財産品發生的一些風險事件,監管部門對理財業務做出了進一步規範。而對於2008年集中爆發的內地富豪身陷香港私人銀行高端理財産品的風波,接下來監管部門會對內地私人銀行的理財業務有所動作嗎?“香港的産品是複雜的金融衍生品,內地投資者多不明白産品的原理,而我想類似事件並不容易在內地發生,內地監管比較嚴格,而這是為投資者負責的表現。”張印君&&。 對於發展初期的私人銀行業務,業內資深人士普遍&&非常看好,“雖然困難是有的,但是我們會不遺餘力地發展好內地這個市場。”
李曉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