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追買新股同樣存在風險
過去兩年“炒新”發生虧損的可能性達80%~90%
    2009-07-09    深交所投資者教育中心    來源:上海證券報

  “炒新”是一種風險較小並且能獲取穩定收益的投資策略嗎?
  在牛市或強市中"炒新"是否風險要小很多?
  上市首日買入新股並持有長一點的時間,是否就能降低損失的可能性?
  面對這些疑問,深交所綜合研究所專門對投資者在上市首日追買新股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了分析。分析結果顯示,追捧剛上市的新股存在着相當高的風險。在過去的2007和2008兩年中,“炒新”發生虧損的可能性顯著上升,甚至達到80%~90%。對此,投資者應予以高度重視,切勿盲目跟風炒作新股。
  該項研究假定投資者按兩種投資模式進行操作,在此基礎上分析這兩種投資模式發生虧損的可能性。這兩種模式為:在新股上市首日以開盤價買入並持有一段時間後以開盤價賣出;在新股上市首日以最高價買入並持有一段時間後以最高價賣出。
  該研究以截止到2009年6月23日的深滬兩市所有的A股上市公司共1866家作為樣本。對這些上市公司,假定投資者在上市首日分別按兩種模式買入並持有一段時間後賣出,然後計算發生虧損的股票數量佔樣本總數的比例,以此作為發生虧損可能性的度量。其中“持有時間”分別假定為1個月、3個月、6個月。
  為了更直觀地看出投資者按照以上兩種模式操作發生虧損的可能性,該研究以1991.1~2009.6期間的各年度為單位,按照上述方法統計了各年度投資者按兩種投資模式操作發生虧損的可能性。
  經過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三個結論。

  結論一:大多數情況下,“炒新”發生虧損的可能性接近甚至超過60%

  數據顯示,在1991.1~2009.6期間,假設投資者各年度在新股上市首日買入並持有一段時間後賣出,無論是採用哪種模式,其虧損的可能性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均接近甚至超過60%。具體情況如下:若投資者按在新股上市首日以開盤價買入並分別在1個月、3個月、6個月後賣出,那麼發生虧損的可能性分別為55.3%、57.1%以及53.0%;若投資者在新股上市首日以最高價買入並分別在1個月、3個月、6個月後賣出,那麼發生虧損的可能性分別為69.1%、65.6%以及59.5%。

  結論二:持有時間長短並不能有效改變“炒新”發生虧損的風險

  分析數據可看出,在兩種投資模式下,參與新股首日交易的投資者發生虧損的可能性並不因持有時間的改變而發生一致性的改變。投資者買入後的持有時間無論是1個月、3個月還是6個月,都存在着虧損的可能。持有時間與發生損失的概率之間並沒有明顯的相關性,“炒新”投資者均要承擔相當大的風險。

  結論三:牛市或強市期間“炒新”並不能避免虧損可能

  為了分析市場走勢與“炒新”虧損可能性之間的關係,該研究將各年度的上證綜合指數與投資者按以上兩種模式操作發生虧損的可能性進行了對比。
  數據顯示,在牛市期間“炒新”發生虧損的可能性要比熊市稍小一些,但無論市場處於熊市還是牛市,投資者按上述兩種模式操作並在1個月後賣出發生虧損的可能性都相當大(超過50%)。此外,該研究還發現,在1992~2008年間的17個年度中,虧損可能性的變化方向與同期大盤指數的變化方向相反的年度平均在10個以上,這表明"炒新"發生虧損的可能性與大盤指數的漲跌沒有直接相關的對應關係。
  以上三個分析結論無不表明了這樣一個事實:追捧剛上市的新股存在着相當高的風險。對此,投資者應予以高度重視,切勿盲目跟風炒作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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