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規範金融類國企高管薪酬
    2009-02-06    作者:李丹丹    來源:上海證券報
  記者從某國有金融機構了解到,財政部辦公廳近日向各家金融類國企派發了《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稿中建議企業負責人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組成。
  早在春節前,財政部《關於金融類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就在業內掀起不小的波瀾。通知稱,此舉是為了避免進一步拉大與社會平均收入水平,以及企業內部職工收入水平的差距,並且要求各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盡快提出具體落實意見。
  這份徵求意見稿中提出,負責人基本年薪取決於兩個因素:第一,公司的職位等級(企業資産、業務範圍、業務領域廣度等決定);第二,所在企業、所在行業、所在地區的在職職工工資水平加權平均後乘以5。
  此外,徵求意見稿中建議,份額更大的績效年薪主要取決於財政部對企業考核結果,還有凈利潤的變動情況。其中三分之二的績效年薪以現金的形式發,三分之一是中長期股權激勵,而股權激勵的細則將另行制定。
  據悉,財政部已決定從今年起對金融類國有企業進行量化績效考評,金融企業績效評價結果作為確定金融企業負責人薪酬的重要依據。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接受記者採訪時&&:“某些銀行高管的薪酬過高是自我膨脹的結果,中國銀行業尚未全部放開,對於非充分競爭的行業,政府對其高管薪酬採取限制是合理的。”
  2008年上市銀行年報即將公布,郭田勇預計上市銀行佔全部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相對份額很有可能會繼續上升,因此高管薪酬相對於其他公司會比較高。“財政部此時發布通知是為了給金融機構打預防針,金融機構也需要考慮到對社會的影響度,畢竟這兩年媒體對於相關問題的討論已經白熱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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