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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昨日發布《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允許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開辦並購貸款業務。在開展並購貸款業務初期,專家建議商業銀行最好能從熟悉的企業、行業以及試點項目、區域等方面開展業務,同時對企業、産業有深入研究。
門檻不高但盈利貢獻有限
銀監會在《指引》中對開展業務的商業銀行資質設定了一系列要求。對此,中信建投銀行業分析師佘閔華昨日對記者&&,這個“門檻”並不能算高,工中建等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以及一些資質較好的股份制和城商行均能達到這些要求。“在專業團隊要求方面,多家商業銀行也早已成立了投資銀行部,還可以另外從市場上招聘。” 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組建專業團隊、開展並購貸款,一些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都不難做到,開展並購貸款業務也是銀行信貸投放新增的重要渠道。並購貸款業務還有助於行業內兼併重組項目的出現,這也有助於我國實現經濟結構調整、以及“保增長、保就業”的目標。 在對銀行盈利貢獻方面,佘閔華認為,商業銀行開展並購貸款業務初期會較為謹慎,而且各家銀行貸款結構也不盡相同,綜合看來對商業銀行盈利增長貢獻有限。“比如,高科技中小企業可能對於並購貸款需求更大,但是對商業銀行來講對這些企業並購貸款的風險也更大,銀行做這些業務時也會更小心。”
宜從熟悉行業、試點做起
郭田勇&&,在正式開展業務之前,符合條件開展並購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肯定也會制定一份包括從受理業務、盡職調查到提款條件、貸後管理等更為詳細的實施細則。而且,在業務開展初期,銀行也適合採取試點項目、或者試點區域的方式來推進。 “從控制風險的角度考慮,銀行可以首先制定一套規範可靠的操作流程,然後在保持多年&&的、深入了解的長期企業客戶中尋找並購貸款業務目標客戶。還有,銀行需要對並購貸款投放的産業有深入的研究並制定相應對策。比如,産業是處於成長期還是成熟期。”佘閔華説。 為了控制並購融資的大額風險暴露問題,《指引》還規定了商業銀行並購貸款總額、限制了並購融資的杠桿率,佘閔華&&,對杠桿比率等作出上述規定,主要也是為了防止商業銀行盲目擴大開展並購貸款業務,擴大貸款總額,主要出於幫助商業銀行更好地控制風險的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