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辦公室裝修間隔不得少於10年
    2008-11-07        來源:經濟參考報

  近日下發的《海南省省直行政單位國有資産配置標準》,規定全了省直行政單位今後要新添置資産的具體標準。
  《標準》規定,辦公用房裝修間隔時間原則上不得少於10年;公用部分大廳裝修費用不超過1200元/平方米,公共走道不超過900元/平方米;會議室裝修費用不超過900元/平方米;辦公室裝修費用不超過700元/平方米等。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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