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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8-13 作者:謝聞麒 來源:中國證券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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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昨日(8月12日)發布了“中國小額保險第一款”系列産品,包括壽險、意外傷害險、交通意外傷害等四款個人險、三款團體險和兩款小額貸款借款人保險産品。此舉標誌着我國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市場啟動。 上述産品針對農村低收入人群,保額較低。農民一年投保10-100元,便可能獲得1萬到5萬的小額意外險。 上述産品將於8月中下旬,在廣西、甘肅、黑龍江、山西、江西、湖北、河南、青海、四川等九個省(區)開展試點銷售,並將逐步在全國推廣。 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是一種保費少、保額低,針對低收入農民最迫切的疾病、死亡和殘疾等特定風險,面向低收入農民的保險服務。 保監會主席助理陳文輝透露,今年6月發布《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方案》規定後,已經有8家公司表達了試點願望,並積極籌備申請。最後,中國人壽順利通過審核,成為第一家試點公司。 中國人壽相關人士&&,此次發布的産品價格低廉,雖然農村居民的各項發生率(意外傷害和死亡發生率)要高於城市居民,但小額保險不以獲取利潤為目的,因而最終費率水平比市場現行類似産品低20%左右,使農民買得起。 對於本次發布的“小額貸款借款人定期壽險”和“小額貸款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陳文輝&&,小額保險和小額信貸的有效銜接,能進一步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如果説小額信貸可以幫助低收入人群積累財富、擺脫貧困,那麼,“小額保險則能夠保護低收入人口積累起來的財富免遭意外傷害、疾病等事故的衝擊而重新陷入困境;並使在借款人出現意外時,小額信貸機構能獲得持續保障”。 為推動小額保險試點工作的推廣,監管部門對試點機構&&了一系列鼓勵支持政策。主要包括放開預定利率、拓寬銷售渠道和擴大銷售資格、減免監管費、鼓勵技術創新等。 對於在試點地區銷售的小額保險産品,保險公司在定價方面,可根據市場狀況設定産品預定利率,但準備金評估利率不得高於3.5%。 試點分公司還可以委託農村基層組織或機構,包括婦聯、村委會、合作社、供銷社、村衞生所、計劃生育協會,以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或代辦機構等團體或機構的工作人員銷售小額保險。 雖然小額保險業務短期有盈利壓力,但中國人壽總裁萬峰認為,開展小額保險是公司深化縣域保險業務發展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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