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理財産品:銀行的無奈之舉?
    2008-06-11    作者:徐海慧 黃晉    來源:國際金融報

  “慈善”和“理財産品”,這兩個原本看上去沒有什麼關係的詞,因為一場汶川大地震走到了一起,國內理財産品市場也由此多了一種理財産品。
  5月17日,建設銀行推出首款慈善理財産品,將部分投資收益作為捐贈資金,在産品投資起始日以愛心投資者的個人名義全部捐贈給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用於四川抗震救災。這款理財産品以“本金返還,收益捐贈”這一創新模式,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新的表達愛心的方式。
  招行也緊隨其後,於5月27日至6月2日緊急發售一款“金葵花安心回報愛心號之抗震救災特別理財計劃”。該理財計劃到期後,除去支付給投資者的收益之外,招商銀行管理理財本金實現的全部收益將捐贈至中華慈善總會用於抗震救災。
  乍一看,“慈善”與“理財産品”完美地結合在一起,投資者既獲得了投資收益,同時,也通過一種全新的方式表達了自己的愛心。然而,細究之下,卻未必如此。

捐款何必繞此大彎?

  且以建行首推的這款慈善理財産品為例。
  該款産品為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起始購買金額為5萬元,産品期限設為3個月,預期年化收益率為3.39%。其中,購買金額的8%。為捐贈資金,剩下的投資於央行票據,到期後客戶獲得本金和相應收益。
  假設投資者購買10萬元該産品,實際理財天數為91天,根據該理財産品計劃,投資者捐贈資金為10萬元8%。=800元,由建行於産品募集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代投資者捐贈。10萬元扣除800元捐贈額之後剩下的資金作為投資本金,到期後投資者可收回投資資金及投資收益:(10萬元-800)(1+3.39%91/365)≈100038.42元。
  而同樣10萬元,若存銀行3個月定期,按目前3.33%利率計算,可得利息832.5元,扣除利息稅後,實得利息790.88元。
  換句話説,如果投資者將10萬元直接存銀行,到期後所得利息收入捐出,與購買該理財産品只相差47.54元。
  “那我何必繞這麼大個彎?直接捐800元出去好了。”當記者把這筆賬算給一位IT 企業普通員工陳小姐聽之後,她對記者説,“10萬元對於普通工薪階層也不算個小數目,犧牲3個月的流動性,所獲得的收益,算上捐出的800元,也不過是838.42元,和存銀行差不多,這樣的理財産品對於我來説沒有什麼吸引力。”
  再看招行的慈善理財産品,其理財期限為7天,投資年收益率為1.71%,投資者到期獲得的收益也是僅與7天通知存款相當。

一天之內,産品出籠?

  “是客戶的提議促成了我們設計這款慈善理財産品。”建設銀行總行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這樣&&。
  該人士告訴記者,汶川大地震發生後,各界人士都通過各種渠道踴躍捐款,在此過程中,很多客戶通過建行網點向災區和慈善機構捐款匯款;同時,有不少客戶還來電詢問有無保本收益的産品,希望購買並將收益捐贈給四川災區。
  記者獲悉,面對廣大客戶的愛心需求,建行高端客戶部、金融市場部、法律部僅用了短短一天的時間,即緊急設計出此款理財産品。
  雖然産品設計來源於客戶的提議,推出産品的初衷和預期都很好,但是一天之內設計成型難掩其倉促、不盡完善之處。
  記者電話採訪了一位購買了上述慈善理財産品的建行工作人員。“我周圍的同事都買了。這不是銀行內部的攤派,只是我個人的一點愛心。”她對記者説。
  據了解,建行的這款慈善理財産品,全國投資者共認購1億多元。假設以起始購買金額5萬元的兩倍作為平均購買額,全國僅有1000多人購買了該産品,就這個銷售量而言,只能説是乏善可陳。
  此外,關於招行“金葵花”慈善理財産品的認購情況,該行官方&&,“市民認購踴躍”。不過,記者實地詢問招行上海分行五角場支行工作人員了解到,該支行較少有市民購買這一産品。“主要是因為投資起點比較高吧。”她解釋道。

嘩眾取寵,實為無奈?

  “真正的大客戶不會購買這樣的産品。”一位業內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他告訴記者,大客戶通常會通過指定銀行的財富管理或私人銀行業務,來管理自己的特定資産,獲得一個更高的收益。要捐贈的話,會採取直接捐贈的方式。這樣一個與銀行存款收益相當、捐出收益的慈善理財産品對他們不會有吸引力。
  那麼,這樣一種理財産品,在汶川大地震、舉國獻愛心的時機推出,是否有嘩眾取寵之嫌?
  “至少有‘誤導’投資者之嫌,銀行以支援災後重建為名發行理財産品只是一個噱頭。”上海財經大學現代金融研究中心副教授談儒勇向記者&&,“不過,這也是商業銀行的無奈之舉。”
  他認為,在目前激烈的競爭環境下,如果別家銀行都做了,哪一家不做就會吃虧。況且,在抗震救災的過程中,企業表現不踴躍、不積極,會給企業形象和聲譽帶來難以估量的負面影響,而利用好這次機會,則會無形地達到比平時做廣告更好的效果。因此,商業銀行倉促之間推出這樣的産品雖不值得鼓勵,但也可以理解。
  也有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銀行作為一個商業機構,以“慈善”加“理財”作為一種營銷模式,本身無可厚非。至於理財産品的收益多少,既然投資者購買是為了獻愛心,是完全自願的,就不會在意收益率偏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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